第一期
无论在外蒙古牧区,还是在归化城和京城,大盛魁之所以能够从容镇定地进行长期的银两放贷、赊销放贷或支差放贷,一是因为它的生意做得大而活,有充分的经济实力以及商业信誉和信用;二是手头的现银充裕,在内外蒙古、山西、北京、天津、上海、汉口、沈阳、卜套(即齐齐哈尔)、安东(即现丹东)、营口、锦州、张家口、多伦、包头等处都设有庄口,做汇兑生意。特别是在归化城,除设立总号外,还有不少分支小号。由于在北京设有大盛魁的京羊庄小号和庄口,现汇银两支取方便,外蒙古的王公们了解大盛魁有支垫自己向清朝纳贡和晋京值班时的大量开支费用的能力,尽管大盛魁是以高利贷形式进行银两放贷,但这些王公们还是信任大盛魁的。
前文已经说过,在乌里雅苏台,在大盛魁的前期,其总号就设在该地。以后大盛魁把总号迁到归化城后,把乌里雅苏台改为分庄,并且成为大盛魁总号之下最大的分庄。在外蒙古草原上的流动贸易组织,四分之三属于乌里雅苏台分庄领导。乌里雅苏台分庄经理的地位很高,往往是总号副经理兼任,或者是由与总号副经理同等地位的人员担任。总号经理出缺时,往往由乌里雅苏台分庄经理继任。当年,外蒙古三年举行一次调整物价的“楚古特”会议,乌里雅苏台分庄经理就代表大盛魁参加这一会议。
大盛魁设在外蒙古的另一个分庄是科布多分庄,也是大盛魁总号下大的分庄之一。它所经营的业务,同乌里雅苏台分庄一样,即经营放“印票”业务和赊销各种生产生活日用品,并经营收购牲畜、皮毛、药材和土特产品等业务。分庄同样设有大量存放货物的两部分仓库,一部分储藏着由归化城发来的从内地采购来待赊销的货物,其中又分品种不同的货房货位,随时分发到各个流动贸易组织,向各地运销;另一部分储藏着各个流动贸易组织从牧区换回的产品,其中也分为各样不同品种的货房和货位,按一定的季度,组织回运内地货物的“房子”,选运到归化城总号,再转销于内地广大地区。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分庄的这两部分商品,总是在川流不息地送旧迎新,使归化城到乌、科两地“大营路”上的驼队来往不断。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分庄,都设置着大规模的骆驼饲养场,经常饲养着数千峰骆驼。在“大营路”水草好的地方,分别设有羊马放牧场。其主要任务是,当四面八方收购来的羊马集中到够一顶“房子”的数目时,即编成羊马群的顺序序列,向归化城赶运。在编群中,替下的累马累羊,另外编群,在当地放牧,待膘肥体壮后,随下一拨羊马再行编群,向归化城赶运。“大营路”的中途也设置收容瘦弱羊马的牧场,对暂时赶不走的羊马归场放牧,恢复体力后再行赶运,以便减少途中赶运羊马的损耗。
汉口马庄是大盛魁经营马匹买卖的中心点。从前后营赶运到归化城的马匹,都交由召河总场地接收,然后将上市的马匹和运往汉口的马匹拨开。在归化城出售的马匹,由总号主持批发;运往汉口的马匹则由汉口分庄接收,编群赶运。每一群马有马倌和马班头,还有几个护马的打手。编群以后,即按一定的路线、日程和序列、登程出发。在赶运马匹的季节里,从归化城到汉口的赶马路线上,连续二、三十天每天都有汉口分庄的马群奔驰而过。到了汉口,有时在马市上出售,有时也批发给马贩子,边推销、边收款、边汇兑,俟马匹售清,即告此次生意了结。一般是每年赶运马匹两次,贸易额大体在十万两白银左右。
除上述分庄外,大盛魁还有两个著名的分支机构,即召河羊马场地和库伦分库。
召河是大盛魁牧养羊、马、驼的最主要的基地,是商品羊马的重要集散地,更是羊马养膘待售的集中地。但是,由于大盛魁贩进的羊马数和销出去的羊马数极不平衡,因而停留在召河及其周围所属牧场的羊马就会时多时少。在召河及其周围牧地牧养的商品羊,少的时候仅有2万余只,而最多的时候达到30多万只;在召河及其周围牧地牧养的商品马,最少的时候仅五、六百匹,多的时候达到2万多匹,这些羊马都是待售商品羊马。为了使“骆驼房子”的运输骆驼经常不断地及时适时得到替补,大盛魁在乌里雅苏台附近、科布多和召河设有三个大型骆驼牧养场,召河牧养骆驼场所饲养的骆驼,少的时候有一千六、七百峰,多的时候可达三千峰以上。
大盛魁在内、外蒙古地区及中国内地设置的分庄,还有许多,这里不能一一列举。
大盛魁还在各地设置了不少小号,分布很广。主要小号除前文已提到的在归化城设立的三玉川茶庄、巨盛川茶庄外,设置在归化城的主要小号还有:大盛川票庄,主要从事汇兑、存款和放贷业务;天顺泰绸缎庄,是为大盛魁经营大量的绸缎、布匹,从事进货服务;东顺昌发货站,掌握着外地客商给大盛魁发来的货物,以牙纪的行业,为大盛魁进货服务;德恒魁牲畜店,是以牙纪行业联系外地来归化城贩卖羊马的客商,作为羊马交易中的媒介为大盛魁服务。
大盛魁在北京设有协盛昌、协盛公、协盛裕等三个京羊庄,主要是负责转运和推销从蒙古草原特别是外蒙古牧区收购的商品羊买卖。每年贩卖羊的客商来到归化城,经过羊马店,到召河看买羊只。京羊庄的客人做羊的生意很赚钱,因为住在北京的满族、回族和汉族都非常喜欢吃羊肉。大盛魁由外蒙古赶运回来的蒙古种羊,绝大部分是通过上述三个小号销售于北京一带,还有一部分销往天津、河北、山西等华北广大地区。
分庄和小号是大盛魁总号领导下的、性质不同的两类实体。总号同分庄的关系,不仅有职权上的指挥管理关系,而且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同人的头脑和各个器官的关系一样。分庄必须依靠总号给它进货,才有营业可作。同样,分庄换回羊马、皮毛、药材、土特产等等货物后,又必须通过总号运到其它地方去销售;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分庄业务,总号就既没有销售市场,又没有进货来源。
大盛魁总号和小号却是另一种关系。总号出资开设小号,固然是为了自身的业务,但总号同小号并不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而是一般资本家同它投资商号的关系。小号往往不依赖大盛魁总号给它进货和销货。然而小号所进的“奇货”(大盛魁所能经营的货物),必须尽先卖给大盛魁总号,当然也不是说不能卖给别的商号。小号是自负盈亏的,实行单独的盈余分配,不同总号在一起进行统一的盈余分配。总号与小号是契约关系,而不是组织的关系。
大盛魁的总号是它的总经理部、总枢纽,大权完全集中在总号之手。总号掌握着人事安排、“公积金”运用的大权;掌握着调动货物进出的大权;掌握着财务会计和经营管理的大权。总号由经理和副经理直接领导,下分营业、交际和财务会计三大部门。营业部门是负责办理采购、运输、销售日用百货,推销羊马和皮毛、药材等。交际部门负责接洽业务,交际应酬,互通各方面的信息。财务会计方面,全面地掌握“公积金”的运用和核算各方面营业盈亏的情况。
(作者:呼和浩特市委政策研究室)
无论在外蒙古牧区,还是在归化城和京城,大盛魁之所以能够从容镇定地进行长期的银两放贷、赊销放贷或支差放贷,一是因为它的生意做得大而活,有充分的经济实力以及商业信誉和信用;二是手头的现银充裕,在内外蒙古、山西、北京、天津、上海、汉口、沈阳、卜套(即齐齐哈尔)、安东(即现丹东)、营口、锦州、张家口、多伦、包头等处都设有庄口,做汇兑生意。特别是在归化城,除设立总号外,还有不少分支小号。由于在北京设有大盛魁的京羊庄小号和庄口,现汇银两支取方便,外蒙古的王公们了解大盛魁有支垫自己向清朝纳贡和晋京值班时的大量开支费用的能力,尽管大盛魁是以高利贷形式进行银两放贷,但这些王公们还是信任大盛魁的。
前文已经说过,在乌里雅苏台,在大盛魁的前期,其总号就设在该地。以后大盛魁把总号迁到归化城后,把乌里雅苏台改为分庄,并且成为大盛魁总号之下最大的分庄。在外蒙古草原上的流动贸易组织,四分之三属于乌里雅苏台分庄领导。乌里雅苏台分庄经理的地位很高,往往是总号副经理兼任,或者是由与总号副经理同等地位的人员担任。总号经理出缺时,往往由乌里雅苏台分庄经理继任。当年,外蒙古三年举行一次调整物价的“楚古特”会议,乌里雅苏台分庄经理就代表大盛魁参加这一会议。
大盛魁设在外蒙古的另一个分庄是科布多分庄,也是大盛魁总号下大的分庄之一。它所经营的业务,同乌里雅苏台分庄一样,即经营放“印票”业务和赊销各种生产生活日用品,并经营收购牲畜、皮毛、药材和土特产品等业务。分庄同样设有大量存放货物的两部分仓库,一部分储藏着由归化城发来的从内地采购来待赊销的货物,其中又分品种不同的货房货位,随时分发到各个流动贸易组织,向各地运销;另一部分储藏着各个流动贸易组织从牧区换回的产品,其中也分为各样不同品种的货房和货位,按一定的季度,组织回运内地货物的“房子”,选运到归化城总号,再转销于内地广大地区。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分庄的这两部分商品,总是在川流不息地送旧迎新,使归化城到乌、科两地“大营路”上的驼队来往不断。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分庄,都设置着大规模的骆驼饲养场,经常饲养着数千峰骆驼。在“大营路”水草好的地方,分别设有羊马放牧场。其主要任务是,当四面八方收购来的羊马集中到够一顶“房子”的数目时,即编成羊马群的顺序序列,向归化城赶运。在编群中,替下的累马累羊,另外编群,在当地放牧,待膘肥体壮后,随下一拨羊马再行编群,向归化城赶运。“大营路”的中途也设置收容瘦弱羊马的牧场,对暂时赶不走的羊马归场放牧,恢复体力后再行赶运,以便减少途中赶运羊马的损耗。
汉口马庄是大盛魁经营马匹买卖的中心点。从前后营赶运到归化城的马匹,都交由召河总场地接收,然后将上市的马匹和运往汉口的马匹拨开。在归化城出售的马匹,由总号主持批发;运往汉口的马匹则由汉口分庄接收,编群赶运。每一群马有马倌和马班头,还有几个护马的打手。编群以后,即按一定的路线、日程和序列、登程出发。在赶运马匹的季节里,从归化城到汉口的赶马路线上,连续二、三十天每天都有汉口分庄的马群奔驰而过。到了汉口,有时在马市上出售,有时也批发给马贩子,边推销、边收款、边汇兑,俟马匹售清,即告此次生意了结。一般是每年赶运马匹两次,贸易额大体在十万两白银左右。
除上述分庄外,大盛魁还有两个著名的分支机构,即召河羊马场地和库伦分库。
召河是大盛魁牧养羊、马、驼的最主要的基地,是商品羊马的重要集散地,更是羊马养膘待售的集中地。但是,由于大盛魁贩进的羊马数和销出去的羊马数极不平衡,因而停留在召河及其周围所属牧场的羊马就会时多时少。在召河及其周围牧地牧养的商品羊,少的时候仅有2万余只,而最多的时候达到30多万只;在召河及其周围牧地牧养的商品马,最少的时候仅五、六百匹,多的时候达到2万多匹,这些羊马都是待售商品羊马。为了使“骆驼房子”的运输骆驼经常不断地及时适时得到替补,大盛魁在乌里雅苏台附近、科布多和召河设有三个大型骆驼牧养场,召河牧养骆驼场所饲养的骆驼,少的时候有一千六、七百峰,多的时候可达三千峰以上。
大盛魁在内、外蒙古地区及中国内地设置的分庄,还有许多,这里不能一一列举。
大盛魁还在各地设置了不少小号,分布很广。主要小号除前文已提到的在归化城设立的三玉川茶庄、巨盛川茶庄外,设置在归化城的主要小号还有:大盛川票庄,主要从事汇兑、存款和放贷业务;天顺泰绸缎庄,是为大盛魁经营大量的绸缎、布匹,从事进货服务;东顺昌发货站,掌握着外地客商给大盛魁发来的货物,以牙纪的行业,为大盛魁进货服务;德恒魁牲畜店,是以牙纪行业联系外地来归化城贩卖羊马的客商,作为羊马交易中的媒介为大盛魁服务。
大盛魁在北京设有协盛昌、协盛公、协盛裕等三个京羊庄,主要是负责转运和推销从蒙古草原特别是外蒙古牧区收购的商品羊买卖。每年贩卖羊的客商来到归化城,经过羊马店,到召河看买羊只。京羊庄的客人做羊的生意很赚钱,因为住在北京的满族、回族和汉族都非常喜欢吃羊肉。大盛魁由外蒙古赶运回来的蒙古种羊,绝大部分是通过上述三个小号销售于北京一带,还有一部分销往天津、河北、山西等华北广大地区。
分庄和小号是大盛魁总号领导下的、性质不同的两类实体。总号同分庄的关系,不仅有职权上的指挥管理关系,而且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同人的头脑和各个器官的关系一样。分庄必须依靠总号给它进货,才有营业可作。同样,分庄换回羊马、皮毛、药材、土特产等等货物后,又必须通过总号运到其它地方去销售;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分庄业务,总号就既没有销售市场,又没有进货来源。
大盛魁总号和小号却是另一种关系。总号出资开设小号,固然是为了自身的业务,但总号同小号并不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而是一般资本家同它投资商号的关系。小号往往不依赖大盛魁总号给它进货和销货。然而小号所进的“奇货”(大盛魁所能经营的货物),必须尽先卖给大盛魁总号,当然也不是说不能卖给别的商号。小号是自负盈亏的,实行单独的盈余分配,不同总号在一起进行统一的盈余分配。总号与小号是契约关系,而不是组织的关系。
大盛魁的总号是它的总经理部、总枢纽,大权完全集中在总号之手。总号掌握着人事安排、“公积金”运用的大权;掌握着调动货物进出的大权;掌握着财务会计和经营管理的大权。总号由经理和副经理直接领导,下分营业、交际和财务会计三大部门。营业部门是负责办理采购、运输、销售日用百货,推销羊马和皮毛、药材等。交际部门负责接洽业务,交际应酬,互通各方面的信息。财务会计方面,全面地掌握“公积金”的运用和核算各方面营业盈亏的情况。
(作者:呼和浩特市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