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卷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局领导名录】
局 长:包东健(蒙古族)
副局长:曹 刚
刘 美
【监测预报】
1.2004年,按照中国地震局要求,震情跟踪工作突出了省局、盟市之间协作互动和资料信息共享,承担晋、冀、蒙交界区省际地震联防协作区组长单位,完成协作区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建立观测资料和信息专用交换平台;建立起连接辽—蒙的联防协作区,与甘肃、宁夏等周边省自治区局保持震情信息交换。
2.在自治区内开展以重点监视区为重点的短临跟踪工作,实行以监测预报中心指派专家分区负责制,充分发挥盟市地震局的作用,以抓重点监视区前兆典型异常和捕捉宏观异常为突破口,分别组成以呼和浩特市地震局为组长,由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参加的呼和浩特—晋、冀、蒙交界地震联防协作区;以巴彦淖尔市地震局为组长,由包头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参加的蒙—宁交界地震联防协作区,进一步落实监测预报的各项措施,推进重点监视区互动协作的震情跟踪工作。
3.根据震情形势,在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等重点监视区,整顿和新建宏观观测站101个(点)。各盟市地震局逐一对宏观观测点建档立册,明确通讯方式和制定报送制度,强化盟市地震局定时定期的检查督导制度。
4.强化和细化短临异常核实工作程序,突出和提高异常核实工作的时效性。完成对重点监视区突发异常进行及时落实和排查,分别对宝昌地震台电阻率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和克什克腾旗地下流体、地形变化等异常核实,重点解决观测环节和数据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5.“十五”期间重点项目:完成全区32个强震数字化台网站点的土建工程,已具备仪器安装条件;完成全区测震数字化改造项目15个台站的土建工程和设备选型、订购工作;前兆数字化台网乌兰浩特台、赤峰台洞体扩建,乌加河台、满洲里台、海拉尔台已完成场址测试已具备施工条件;应急指挥系统已完成机房装修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入设备订购和安装阶段;信息系统在完成包头市、巴彦淖尔市机房装修基础上,已确定盟市信息机房和工程建设方案;城市活断层测项目进入前期准备阶段。
6.完成乌加河地震台、赤峰地震台新观测楼建设任务和锡林浩特地震台新址的搬迁。批准立项满洲里地震台、阿尔山火山监测站,进入建设阶段。历经三年建设的海拉尔核查台阵项目9月14日通过中国地震局、外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组织的验收。
7.加强台站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日常督导和检查,组织台站对目标责任制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在注重细化、量化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更突出目标责任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有19个台站制定和实施台站目标责任制管理细则。在参加全国2003年度观测资料质量评比中,呼和浩特遥测台网、乌加河,海拉尔、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等有七项评比获得前三名。
8.根据对全国地震系统个单位2004年度地震监测预报绩效综合评定结果,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局被中国地震局授予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先进单位。
9.起草完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防震减灾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完成国家、自治区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和验收,其中报中国地震局参与南北带地震活动可研报告和申请国家三结合课题各一项,自治区科研课题立项四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监测志》编辑完成交付出版。
【震灾预防】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分别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全体职工大会和自治区东、西、中部地区片会传达了回良玉副总理讲话和会议精神,并结合震情形势、“十五”项目和“十一五”规划等工作进行讨论,初步提出召开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等贯彻落实意见。
2.根据赤峰巴林左旗、锡盟东乌珠穆沁旗两次地震的破坏程度及实际情况,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地震局和建设厅联合发文,规定自治区内所有不设防和抗震设防标准小于Ⅵ度的地区全部按Ⅵ度进行设防。
3.全区工程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逐渐走向规范,清理换发工程地震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工程地震执业单位的资质证书;调整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与灾害评价委员会。年内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评审项目报告60余项;自治区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承担工程项目50余项。
4.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地震局组成“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组于2004年7月和9月份别赴自治区东部、西部进行执法调研,并形成执法调研情况报告。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52次主任会议认真听取、审议通过,并以内常发〔2005〕6号文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防震减灾条例〉执法调研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于2005年5月30日前书面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5.增强台站观测环境法律保护意识,提高依法保护台站观测环境的主动性。年内对集宁台、乌兰花台、包头台、呼和浩特台、乌加河台和料目山台观测环境破坏和干扰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几个台站观测环境受干扰破坏的问题。
6.地方地震管理工作有明显进步,全区“三网一员”建设已形成初步框架,个别盟市对三网人员进行培训。在2004年全国地方地震工作综合评比中,包头市地震局获得全国一等奖,通辽市地震局评为优秀。
7.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被中国科协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科普基地。年内科普基地接待包括党政、机关、民族党派、大中小学生等800余人。自治区地震局组织参加自治区科普宣传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法制宣传周,向回民区红旗科技示范小学赠送一套测震仪器,并结成科技指导单位,选派3位校外科技辅导员。自治区地震局被自治区科技厅、科协命名为自治区级科普宣传先进单位。
【地震应急与紧急救援】
1.在春节上班的第一天(正月初八)进行地震应急拉练演习。根据应急拉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落实完善各项对策,配备先进的地震现场装备,以确保地震应急始终保持在快速启动和现场发挥实效的状态。
2.3月24日东乌珠穆沁旗5.9级地震发生后,自治区地震局与中国地震局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组成地震现场工作队赶赴震区。在地震现场罕见的强沙尘暴天气和寒冷气候的恶劣条件下,用三天时间对锡林郭勒盟3个旗的14个苏木、一个开发区和赤峰市两个旗县的13个乡镇苏木的灾情进行全面的考察。行程万余公里、调查抽样点71个,取得了大量的、丰富的第一手震灾资料,为当地抗震救灾和重建提供科学的依据。受到灾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的高度评价,
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紧急救援队”建设方案经自治区政府阅准,进行各主管部门协调阶段;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调研;按中国地震局要求完成第一期地震应急数据库的建设任务。
【地震活动】2004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发生ML≥1.0级地震522次,其中ML1.0~1.9级地震258次;2.0~2.9级地震215次;3.0~3.9级地震43次;4.0~4.9级地震5次;MS5.0~5.9级地震1次;最大地震是2004年3月24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MS5.9级地震。
2004年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活动特征主要表现为:1.中强地震持续活动。继2003年8月16日巴林左旗与阿鲁科尔沁旗间5.9级地震后,2004年3月24日东乌珠穆沁旗再次发生5.9级地震,显示出内蒙古东部地区本年度中强地震持续活动特点。2.地震活动格局未出现大的变化。地震活动主要集中于阴山地震带西端的乌海—临河,阴山地震带中东端的包头—呼和浩特以及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大兴安岭中部。与上年度相比,中小地震活动总体格局未出现大的变化。3.地震频度仍维持较高水平。与2003年度相比,2004年度全区3级以上地震未出现大的起伏,地震活动频度继续处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较高水平。4.发生破坏性地震。2004年3月2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东乌珠穆沁旗发生5.9级地震,地震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极震区多处房屋裂缝、局部坍塌,经济损失XXX 万元,该地震是2004年度中国大陆东部最大的一次破坏性地震。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局领导名录】
局 长:包东健(蒙古族)
副局长:曹 刚
刘 美
【监测预报】
1.2004年,按照中国地震局要求,震情跟踪工作突出了省局、盟市之间协作互动和资料信息共享,承担晋、冀、蒙交界区省际地震联防协作区组长单位,完成协作区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建立观测资料和信息专用交换平台;建立起连接辽—蒙的联防协作区,与甘肃、宁夏等周边省自治区局保持震情信息交换。
2.在自治区内开展以重点监视区为重点的短临跟踪工作,实行以监测预报中心指派专家分区负责制,充分发挥盟市地震局的作用,以抓重点监视区前兆典型异常和捕捉宏观异常为突破口,分别组成以呼和浩特市地震局为组长,由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参加的呼和浩特—晋、冀、蒙交界地震联防协作区;以巴彦淖尔市地震局为组长,由包头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参加的蒙—宁交界地震联防协作区,进一步落实监测预报的各项措施,推进重点监视区互动协作的震情跟踪工作。
3.根据震情形势,在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等重点监视区,整顿和新建宏观观测站101个(点)。各盟市地震局逐一对宏观观测点建档立册,明确通讯方式和制定报送制度,强化盟市地震局定时定期的检查督导制度。
4.强化和细化短临异常核实工作程序,突出和提高异常核实工作的时效性。完成对重点监视区突发异常进行及时落实和排查,分别对宝昌地震台电阻率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和克什克腾旗地下流体、地形变化等异常核实,重点解决观测环节和数据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5.“十五”期间重点项目:完成全区32个强震数字化台网站点的土建工程,已具备仪器安装条件;完成全区测震数字化改造项目15个台站的土建工程和设备选型、订购工作;前兆数字化台网乌兰浩特台、赤峰台洞体扩建,乌加河台、满洲里台、海拉尔台已完成场址测试已具备施工条件;应急指挥系统已完成机房装修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入设备订购和安装阶段;信息系统在完成包头市、巴彦淖尔市机房装修基础上,已确定盟市信息机房和工程建设方案;城市活断层测项目进入前期准备阶段。
6.完成乌加河地震台、赤峰地震台新观测楼建设任务和锡林浩特地震台新址的搬迁。批准立项满洲里地震台、阿尔山火山监测站,进入建设阶段。历经三年建设的海拉尔核查台阵项目9月14日通过中国地震局、外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组织的验收。
7.加强台站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日常督导和检查,组织台站对目标责任制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在注重细化、量化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更突出目标责任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有19个台站制定和实施台站目标责任制管理细则。在参加全国2003年度观测资料质量评比中,呼和浩特遥测台网、乌加河,海拉尔、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等有七项评比获得前三名。
8.根据对全国地震系统个单位2004年度地震监测预报绩效综合评定结果,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局被中国地震局授予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先进单位。
9.起草完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防震减灾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完成国家、自治区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和验收,其中报中国地震局参与南北带地震活动可研报告和申请国家三结合课题各一项,自治区科研课题立项四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监测志》编辑完成交付出版。
【震灾预防】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分别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全体职工大会和自治区东、西、中部地区片会传达了回良玉副总理讲话和会议精神,并结合震情形势、“十五”项目和“十一五”规划等工作进行讨论,初步提出召开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等贯彻落实意见。
2.根据赤峰巴林左旗、锡盟东乌珠穆沁旗两次地震的破坏程度及实际情况,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地震局和建设厅联合发文,规定自治区内所有不设防和抗震设防标准小于Ⅵ度的地区全部按Ⅵ度进行设防。
3.全区工程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逐渐走向规范,清理换发工程地震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工程地震执业单位的资质证书;调整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与灾害评价委员会。年内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评审项目报告60余项;自治区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承担工程项目50余项。
4.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地震局组成“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组于2004年7月和9月份别赴自治区东部、西部进行执法调研,并形成执法调研情况报告。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52次主任会议认真听取、审议通过,并以内常发〔2005〕6号文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防震减灾条例〉执法调研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于2005年5月30日前书面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5.增强台站观测环境法律保护意识,提高依法保护台站观测环境的主动性。年内对集宁台、乌兰花台、包头台、呼和浩特台、乌加河台和料目山台观测环境破坏和干扰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几个台站观测环境受干扰破坏的问题。
6.地方地震管理工作有明显进步,全区“三网一员”建设已形成初步框架,个别盟市对三网人员进行培训。在2004年全国地方地震工作综合评比中,包头市地震局获得全国一等奖,通辽市地震局评为优秀。
7.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被中国科协确定为第二批全国科普基地。年内科普基地接待包括党政、机关、民族党派、大中小学生等800余人。自治区地震局组织参加自治区科普宣传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法制宣传周,向回民区红旗科技示范小学赠送一套测震仪器,并结成科技指导单位,选派3位校外科技辅导员。自治区地震局被自治区科技厅、科协命名为自治区级科普宣传先进单位。
【地震应急与紧急救援】
1.在春节上班的第一天(正月初八)进行地震应急拉练演习。根据应急拉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落实完善各项对策,配备先进的地震现场装备,以确保地震应急始终保持在快速启动和现场发挥实效的状态。
2.3月24日东乌珠穆沁旗5.9级地震发生后,自治区地震局与中国地震局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组成地震现场工作队赶赴震区。在地震现场罕见的强沙尘暴天气和寒冷气候的恶劣条件下,用三天时间对锡林郭勒盟3个旗的14个苏木、一个开发区和赤峰市两个旗县的13个乡镇苏木的灾情进行全面的考察。行程万余公里、调查抽样点71个,取得了大量的、丰富的第一手震灾资料,为当地抗震救灾和重建提供科学的依据。受到灾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的高度评价,
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紧急救援队”建设方案经自治区政府阅准,进行各主管部门协调阶段;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调研;按中国地震局要求完成第一期地震应急数据库的建设任务。
【地震活动】2004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发生ML≥1.0级地震522次,其中ML1.0~1.9级地震258次;2.0~2.9级地震215次;3.0~3.9级地震43次;4.0~4.9级地震5次;MS5.0~5.9级地震1次;最大地震是2004年3月24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MS5.9级地震。
2004年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震活动特征主要表现为:1.中强地震持续活动。继2003年8月16日巴林左旗与阿鲁科尔沁旗间5.9级地震后,2004年3月24日东乌珠穆沁旗再次发生5.9级地震,显示出内蒙古东部地区本年度中强地震持续活动特点。2.地震活动格局未出现大的变化。地震活动主要集中于阴山地震带西端的乌海—临河,阴山地震带中东端的包头—呼和浩特以及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大兴安岭中部。与上年度相比,中小地震活动总体格局未出现大的变化。3.地震频度仍维持较高水平。与2003年度相比,2004年度全区3级以上地震未出现大的起伏,地震活动频度继续处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较高水平。4.发生破坏性地震。2004年3月2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东乌珠穆沁旗发生5.9级地震,地震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极震区多处房屋裂缝、局部坍塌,经济损失XXX 万元,该地震是2004年度中国大陆东部最大的一次破坏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