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18卷  /  卫生·体育

2018卷

  • 卫生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卫生计)是撤销原自治区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重新组建而成。承担18项职能,机关有25个处室局(不含驻委纪检组),核定公务员编制102名,实有人数96人,缺编6人。其中:核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包括卫生计生行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巡视员2人2015年,自治区医改办由自治区发改委归到卫生计生委,增加医改办主任(副厅级)领导职数1人;2016年,增加行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厅级)1人2017年,有6名厅级领导。其中,党组书记、主任1人,副主任(包括自治区医改办主任)4人,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人。核定处级领导职务58名(29正,29副),核定处级非领导职务29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保健局局长高配为副厅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24个,其中参公单位4个,直属医院6个,其他单位14个,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医院院长及党委书记、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和党委书记、自治区医改办主任为副厅级。直属单位核定编制共6838名,核定副厅级领导职数6名、处级领导职数143名(其中正处级64名,副处级79名)、处级非领导职务7名。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持续深化医改,努力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事业,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区孕产妇死亡率由2016年的15.6/10万下降到13.07/10万,婴儿死亡率由5.02‰下降到4.36‰,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继续在11个旗县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示范旗县创建活动,准格尔旗成为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旗,乌海市被确定为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城市2017年4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逐步建立,药占比下降到31.61%,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下降到33.46%。所有盟市和旗县均组建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10个盟市和43个旗县制定自主招聘相关政策。建立自治区级临床路径管理监测平台和质控中心。87%的公立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80%以上的三级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计生委印发《2017年区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年底,对自治区直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在鄂尔多斯市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兴安盟开展医保管理中心试点。自2017年4月起,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均已执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12版》,提高诊察、护理、手术等技术劳务类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

    分级诊疗制度  在全区全面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组建不同形式的医联体70个,所有三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131所医院纳入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89个旗县区。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组建由医疗、护理、公卫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9208个,常住人口签约人数1035.28万人,签约率41%,重点人群签约率6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97%,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100%。北京市和自治区78所三级医院,与66所贫困和边境旗县医院建立了稳定地对口支援关系

    全民医保制度  完成全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率95%以上,人均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5%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试行办法》,确定117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8个试点城市全面推开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在乌海市开展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支付方式之一,是一种病人分类方案,是专门用于医疗保险预付款制度的分类编码标准)付费改革试点2017年8月底,全区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开展定点医院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原有的5家定点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城县医院、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开通网上结报系统并实施新农合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新增的15家医院中,12家可以提供结报服务,2家正在对接,1家正在进行硬件改造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全面执行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招标药品价格平均降低27.2%。将新医保目录和国家谈判的36种药品挂网采购10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实施网上阳光采购,其中血管介入等5类耗材价格平均降幅20%左右。开展“西部10省区”“三明招采联盟”等跨区域联合采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药品耗材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医联体带量带预算采购试点启动实施,包头市中心医院组建的医疗集团启动并完成首批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从2017年11月1日起,1901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两票制”信息系统同时上线运行。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将医保甲类药品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统一管理,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全区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不断提升。完善自治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类别、全品种药品的网上监管。

    综合监管制度  实行卫生计生全行业管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组织落实人体器官移植医师认定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计划。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引导和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内审工作,全区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幅8.42%,控制在10%以内。开展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对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以及饮用水卫生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蒙医药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强化,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任务不断加强

    全民健康信息化  启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实施互联网医疗项目、公立医院综合管理项目、全员人口及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项目、公共卫生及综合管理项目、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项目等5个项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启动会。2017年12月底,实现自治区与所有盟市、旗县互联互通全覆盖。

    【医疗卫生】

    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2017年,党中央累计安排专项投资9.03亿元支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42个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6个,党中央投资4.84亿元;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建设项目13个,党中央投资1.47亿元,建设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个、党中央投资5000万元,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2个、党中央投资968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3个,党中央投资2.71亿元,建设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党中央投资1.73亿元,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个、党中央投资2940万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个、党中央投资3250万元,省级结核病防治机构1个、党中央投资2500万元,血站建设项目1个、党中央投资1152万元。开展自治区本级8个重点卫生项目,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投资概算58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底,自治区康复疗养中心竣工验收,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住院及医技综合楼、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外迁新建、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肿瘤医院门诊楼等5个项目内外部装修,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主体封顶,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二期工程办理开工前手续

    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  开展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全区电子化注册率超过99%。开展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自治区远程医疗服务系统覆盖131所医院,实现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连接,开展远程会诊3万余例。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升人体器官移植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区各三级公立医院启动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二级、三级医院优质护理全院覆盖。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市中心医院、乌海市人民医院、呼和浩特市人民医院试点开展日间手术工作。组织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国家按病种收费320个病种和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117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开展“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活动,组建了医院感染管理等60个自治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定期通报各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完成全区三级医院评审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工作,全区新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6所,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1所,14所医院评审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标率85%,全区有216所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165所医院实现与公安机关的联网互通,全区医疗机构设警务室280家,12个盟市和80个旗县实施医疗责任保障,575所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82所医院实施医疗风险互助金制度,340所医院参加医疗意外险,3次对全区40家三级医院进行巡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顿工作

    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社区“名医工作室”132家;重新规划305所中心卫生院,对所有卫生院按照服务能力实行分类管理;为762个不宜建卫生室的行政村配备流动医疗车,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覆盖乡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牧民满意的嘎查村卫生室”示范达标活动有序展开,2017年有79个卫生院获得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起“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事制度,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基本确立 

    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分别达到66个和98个。组织科研立项444项,全区卫生科研技术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奖15项、科技进步奖58项,推广适宜技术81项。落实“草原英才”工程,先后入选和评为“国务院特殊津贴”12名“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获“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2名、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4名、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79名511人才培养工程”34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数3340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共招录学员192人,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121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990人,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毕业学员1.2万人,开展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免费医学生教育培养工作,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和继续医学教育,为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健康扶贫工程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全区健康扶贫工作专项推进小组,12个盟市103个旗县政府均成立健康扶贫专项工作小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设立专职健康扶贫办公室,各盟市、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政府先后印发《自治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完善基本医保和相关救助政策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细化配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村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等17个文件。有扶贫任务的旗县全部建立大病保障基金,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70%的旗县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为6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等“三个一批”行动计划,9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全年救治建档立卡贫困大病患者1882名,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2%。全面启动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为23万贫困慢病患者提供了签约服务

    【公共卫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从2016年的45元提高到50元,服务项目扩大到14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有12类。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3.8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90%以上,建证/卡率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96%以上;产后访视率85.23%;新生儿访视率85.44%。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42%,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182万人,规范管理率67.53%;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45.8万人,规范管理率65.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84%;蒙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40%以上;全区97%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重大疾病防控  全区报告法定传染病94132例,较2016年上升10.30%。全区无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67373例,较2016年上升7.16%,死亡82例,与2016年持平;丙类传染病报告26759例,较2016年上升19.10%,死亡2例,较2016年增加1例。报告发病居前五位的病种是乙肝、手足口、肺结核、梅毒、丙肝,报告死亡数居前三位的病种是艾滋病肺结核和乙肝。鼠疫疫情报告及时率和疫区处理率100%,连续13年未发生人间鼠疫。推进艾滋病综合管理示范区工作,全区报告检测HIV抗体筛查2735183人份,筛查率较2016年同期增长19.45%。发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882人,其中感染者691例,病人191例,分布在全区12个盟市的76个旗县区。对3032例艾滋病病人实施规范的关怀救治,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的105.3%。全区13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累计治疗吸毒人员5920人,在治2092人,较2016年降低了2.80%。全面推进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模,全区发现、管理、规范治疗1189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比2016年同期增加715例,其中初治涂阳患者2144例、复治涂阳患者349例、涂阴患者7233例;筛查密切接触者6938例,患者总体到位率为92.78%,初治涂阳患者治愈率为90.30%。全区共报告布鲁氏菌病病人7744例,比2016年(6567例)增加1177例,上升17.92%,疫情涉及12个盟市的101个旗县(市、区。实施新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加强二类疫苗采购和使用管理,全区基础免疫接种3712064人剂次、接种率为99.52%,加强免疫接种1503998剂次、接种率为98.98%。将脊灰灭活疫苗和二价减毒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全区白喉已连续24年没有报告病例,乙脑连续7年没有报告病例,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启动30个新申报自治区级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全区所有旗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氟、砷等地方病、包虫病发病得到有效控制。在4个盟市和7个旗县(区)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市(旗县、区)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4.29‰,在册患者管理率87.02%

    卫生应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实施意见》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卫生应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86%的旗县(市、区)通过卫生应急规范旗县考核验收,所有盟市疾控中心和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达到卫生应急规范化考核标准。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有效处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等11起公共卫生事件和8起突发重大事件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组织参加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内蒙古获优秀组织奖、团体优秀奖和个人中毒处置三等奖。

    健康教育与促进  印发《关于“十三五”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及《全区健康促进场所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工作方案》,创建61个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创建率60%以上。在8个旗县区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制作拍摄4部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在全区各级电视台播放近2万次,其中《狂犬病一旦发病、致死率100%》获得国家优秀公益广告三等奖。从2017年起,将每年的11月确定为全区健康促进月,逐级开展为期2个月的健康巡讲,全年巡讲超过10000场。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题的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2%

    爱国卫生运动  组织开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活动,开展庆祝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70周年爱国卫生活动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与人社厅联合表彰全区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启动建设28个健康城市和1100个健康村镇。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锡林浩特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建成13个国家卫生县城乡镇,8个自治区卫生旗县,184个卫生苏木乡镇,2391个卫生嘎查(村)2017年底,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77.88%,旗县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08%、污水处理率94.08%

    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  在兴安盟和巴彦淖尔市开展全程执法记录试点工作。在全区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双随机任务5123单,任务完结率94%。检查医疗机构14775家,采供血机构18家,疾控机构106家,二级实验室609家,一级实验室666家,幼儿园2536家,小学1454家,高校76所、中职学校53所、普通中学606所,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8家,集中式供水单位873家。在全区范围内对住宿、游泳、沐浴、美容美发等4类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28413家,不合格场所2169家,处罚393家,处罚金额439440元。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收到投诉举报46件,办结38件,实施行政处罚27件,反馈43件,举报人满意43件。重点职业病监测扩展至100%的盟市,放射卫生监测扩展至100%的盟市,饮用水水质监测扩展至90%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驼乳、酸马奶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立项。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点数量覆盖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市区),风险监测覆盖率100%

    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修订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并公开本级权责清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形成46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在兴安盟、巴彦淖尔市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清理确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7件,拟修改后重新发布的17件。制定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划、方案,年内印发传染病防治、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等领域中长期规划、方案31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监管领域、人员、对象全覆盖。在呼伦贝尔开展“依法执业普法万里行活动”,全区累计查处无证行医案件3500多件,移送司法机关435件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十三五” 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行生育登记等工作网上办理,实现12个盟市全覆盖,简化规范再生育办理,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实行“一次登记、全程服务”。截至2017年12月底,完成生育登记200396人,出生人口二孩占比47.76%,政策效应持续释放。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与各盟市党委、政府及自治区直属厅局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与各盟市卫生计生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末,由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厅级领导带队进行年末考核验收,全区12个盟市和8个签状厅局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健全整治“两非”长效工作机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106左右

    妇幼健康服务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产科、儿科服务供给有效增加,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增强。在全区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全区共发放《母子健康手册》9.6万多册,发放率87.6%,使用率93.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0%以上,全区64个旗县开展宫颈癌检查,宫颈癌细胞学检查累计完成312255人,宫颈癌HPV检查累计完成41661人,共完成353916人,完成率101.1%9个旗县承担乳腺癌检查项目,乳腺癌检查累计完成40313人,完成率106.1%。产前筛选、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有效提升。综合反映国民健康的两大核心指标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家庭发展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截至2017年底,全区奖励扶助制度确认人群100807人,特别扶助制度确认人群17613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7012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601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670人,少生快富工程确认2111户,预算下达党中央补助资金13851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5339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就医绿色通道、联系人制度实现全覆盖。实施“新家庭计划”项目,形成“培训+服务”的内蒙古模式。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示范活动,命名12个自治区级幸福家庭示范县24个自治区级示范乡镇苏木36个自治区级示范嘎查村社区107个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在各地区确保每个村都有一个示范户,每个乡都有一个示范村,每个县都有一个示范乡。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成为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成为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盟市,包头市昆都仑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赤峰市红山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和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成为自治区级试点旗县。确定23家机构为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试点。截至2017年底,80%以上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就医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全区老年健康管理率67%,老年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超过60%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完善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2017年,自治区本级安排流动人口均等化项目经费700万元,全区流动人口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经费60元。在流动人口占一定比例的旗县(市、区)培育和建设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旗县(市、区)和示范社区。组织开展“把健康带回家”“人口流动、健康同行”“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等系列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包头市2家企业2所学校及40个家庭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授予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家庭。

    【蒙中医药】

    政策体系  自治区党委将蒙医药中医药列入“七业同兴”发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5年)》。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开蒙医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推进蒙医中医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制定《蒙医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6个单位和20名工作人员获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55所旗县蒙医中医医院项目建设,总投资21.7亿元,已完成投资12.1亿元,20所已投入使用,28所完成主体工程,7所正在建设中。新增3所三甲蒙医中医医院,完成77所蒙医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10个制剂能力9个重点专科和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馆、中医馆”建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际蒙医院治未病养老旅游基地列入国家示范项目。96.3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1.31%的苏木乡镇卫生院设蒙医科或中医科,82.24%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1.68%的嘎查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医药或中医药服务6个旗县通过基层蒙医药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验收

    特色优势发挥  公立蒙医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全面推开,蒙医药中医药远程医疗中心和数据中心投入使用。新建第六批全国学术经验继承20个、基层专家传承工作室19个。开展国家级中药技术人才、蒙医中医护理骨干培训。7名专业人员计入第四批全国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包金山获“国医大师”荣誉称号,米子良、阿古拉荣获“全国名中医”称号,金广辉作为“全国名中医”提名人获自治区表彰。名老蒙医药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持续开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

    科技创新  制定《加快推进蒙医药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十三五”蒙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72个学科通过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完成蒙医针刺穴位、灸疗穴位及放血穴位体表定位等3项标准和心刺痛等9个病种蒙医诊疗指南的制定工作,完成266个病种蒙医药诊疗方案和58个病种蒙医临床路径。自治区中医医院中医药研究所牵头的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中,整理标本8000余份,药材1000余份,种子400余份。成立“黄芪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院士工作站、“道地药材种植标准化与质量评价工程实验室”“中药鉴定学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阿拉善综合试验站”,启动内蒙古地区特色道地药材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及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建药材科研、繁育、种植基地10000余亩

    文化建设  繁荣蒙医药中医药学术园地,举办全区蒙医医院医务科长、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培训班、治未病能力建设经验交流会、医疗质量培训班,承办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首届国际蒙医心身医学高峰论坛暨神志病分会学术年会,中医药学会、蒙医药学会以及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分别举办经典背诵、学术交流、技术比武等学术活动。自治区中医药学会与自治区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中医诊疗、针灸、推拿职工职业技能比赛”,自治区中医医院武慧强、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张锁、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奥晓静等3名同志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对外交流  在第二届中蒙博览会期间,举办蒙医药国际学术论坛和蒙医药成果展。派出医疗队赴蒙古国开展义诊,全区各级蒙医中医医院接待俄蒙患者及体检人员2万多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际蒙医医院受蒙古国达尔罕省和布尔干省省长邀请,赴蒙古国开展“中国蒙医药专家健康行活动”,获省政府荣誉奖状11名蒙医医师在蒙古国卫生部注册备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际蒙医医院与蒙古国高等传统医药学院、科学研究院等合作研究4个蒙医药项目

    【健康内蒙古建设】  6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明确健康领域20项重大工程,推进39个行动,实施22个项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制完成《“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的任务落实到部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医疗卫生保障】  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和医疗保障组、食品药品安全组、疾病防控组、卫生监督组、医疗保健组等5个工作组,制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精神卫生应急保障、卫生监督保障、医患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医疗保健、医疗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7个专项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2个应急预案。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的15家医疗机构参与医疗保障任务,共抽调医疗保障人员301名、保障车辆24台,累计接诊病人2070人,转诊病人37人,为庆祝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李纪恒调研卫生与健康】  11月1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在呼和浩特调研卫生与健康工作。要求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各项新要求,针对内蒙古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区卫生与健康工作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发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大政方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强大合力,为全区各族人民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的健康福祉。

    【卫生计生统计数据】

    卫生资源  2017年末,全区卫生计生机构总数24217个,比2016年增加219个,其中医院775个,增加5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868个,增加26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07个,减少92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50335张,其中医院11869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763张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82%,非公立医院床位占18%。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6年的5.52张增加到2017年的5.95张。全区卫生计生人员233075人,比2016年增加1173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0401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128人,其他技术人员9937人,管理人员11066人,工勤技能人员13542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70322人,注册护士71871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7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8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57人,每万人口公共卫生机构人员7.64人

    医疗服务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10444.07万人次,比2016年增加104.58万人次。居民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4次。总诊疗人次中,医院4994.66万人次(占47.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49.36万人次(占48.3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93.34万人次(占3.77%),其他医疗机构6.71万人次(占0.06%)。与2016年比较,医院诊疗增加233.04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减少117.55万人次。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日均担负5.3诊疗人次和1.5住院床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5.1诊疗人次和2.2住院床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5.8诊疗人次和0.4住院床日。全区医院病床使用率74.71%,其中公立医院81.07%。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8日(其中:公立医院9.8日),比2016年降低0.06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41.4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6.2日

    农村卫生  全区80个旗县(市)共设有旗县(区、县级市)级医院168所、旗县(区、县级市)级妇幼保健机构80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0所、县级卫生监督所81所,四类旗县(区、县级市)级卫生机构有卫生人员50086人。共设1312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床位21807张,卫生人员216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610人)。与上年比较,苏木乡镇卫生院减少9个,床位增加1824张,人员增加605人。全区11073个行政村共设13625个嘎查村卫生室,嘎查村卫生室人员20677人,平均每个嘎查村卫生室人员1.52人

    社区卫生  全区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95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卫生人员847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拥有卫生人员4955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445.72万人次,出院人数6.17万人,门诊量比2016年增加30.22万人次。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339.74万人次

    医药费用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次均诊疗费用158.9元,按当年价格比2016年上涨5.02%,按可比价格上涨3.27%;人均住院费用7329.8元,按当年价格比2016年下降1.28%,按可比价格下降2.93%。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794.2元,按当年价格比2016年下降0.33%,按可比价格下降1.99%

    计划生育  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区常住人口2528.6万人,比2016年增加8.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305.2万人,女性人口1223.4.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3.9万人,出生为9.47‰;死亡人口14.5万人,死亡率5.74‰;人口自然增长率3.73‰

    (撰稿人:陈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卫生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卫生计)是撤销原自治区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重新组建而成。承担18项职能,机关有25个处室局(不含驻委纪检组),核定公务员编制102名,实有人数96人,缺编6人。其中:核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包括卫生计生行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巡视员2人2015年,自治区医改办由自治区发改委归到卫生计生委,增加医改办主任(副厅级)领导职数1人;2016年,增加行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厅级)1人2017年,有6名厅级领导。其中,党组书记、主任1人,副主任(包括自治区医改办主任)4人,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人。核定处级领导职务58名(29正,29副),核定处级非领导职务29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保健局局长高配为副厅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24个,其中参公单位4个,直属医院6个,其他单位14个,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医院院长及党委书记、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主任和党委书记、自治区医改办主任为副厅级。直属单位核定编制共6838名,核定副厅级领导职数6名、处级领导职数143名(其中正处级64名,副处级79名)、处级非领导职务7名。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持续深化医改,努力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事业,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区孕产妇死亡率由2016年的15.6/10万下降到13.07/10万,婴儿死亡率由5.02‰下降到4.36‰,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继续在11个旗县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示范旗县创建活动,准格尔旗成为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旗,乌海市被确定为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城市2017年4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逐步建立,药占比下降到31.61%,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下降到33.46%。所有盟市和旗县均组建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10个盟市和43个旗县制定自主招聘相关政策。建立自治区级临床路径管理监测平台和质控中心。87%的公立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80%以上的三级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卫生计生委印发《2017年区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年底,对自治区直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在鄂尔多斯市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兴安盟开展医保管理中心试点。自2017年4月起,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均已执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12版》,提高诊察、护理、手术等技术劳务类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

    分级诊疗制度  在全区全面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组建不同形式的医联体70个,所有三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131所医院纳入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89个旗县区。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组建由医疗、护理、公卫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9208个,常住人口签约人数1035.28万人,签约率41%,重点人群签约率6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97%,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100%。北京市和自治区78所三级医院,与66所贫困和边境旗县医院建立了稳定地对口支援关系

    全民医保制度  完成全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率95%以上,人均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5%左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试行办法》,确定117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8个试点城市全面推开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在乌海市开展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支付方式之一,是一种病人分类方案,是专门用于医疗保险预付款制度的分类编码标准)付费改革试点2017年8月底,全区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开展定点医院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原有的5家定点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城县医院、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开通网上结报系统并实施新农合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新增的15家医院中,12家可以提供结报服务,2家正在对接,1家正在进行硬件改造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全面执行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招标药品价格平均降低27.2%。将新医保目录和国家谈判的36种药品挂网采购10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实施网上阳光采购,其中血管介入等5类耗材价格平均降幅20%左右。开展“西部10省区”“三明招采联盟”等跨区域联合采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药品耗材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医联体带量带预算采购试点启动实施,包头市中心医院组建的医疗集团启动并完成首批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从2017年11月1日起,1901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两票制”信息系统同时上线运行。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将医保甲类药品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统一管理,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全区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不断提升。完善自治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类别、全品种药品的网上监管。

    综合监管制度  实行卫生计生全行业管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组织落实人体器官移植医师认定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计划。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引导和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内审工作,全区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幅8.42%,控制在10%以内。开展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对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以及饮用水卫生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蒙医药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强化,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任务不断加强

    全民健康信息化  启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实施互联网医疗项目、公立医院综合管理项目、全员人口及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项目、公共卫生及综合管理项目、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项目等5个项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启动会。2017年12月底,实现自治区与所有盟市、旗县互联互通全覆盖。

    【医疗卫生】

    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2017年,党中央累计安排专项投资9.03亿元支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42个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6个,党中央投资4.84亿元;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建设项目13个,党中央投资1.47亿元,建设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个、党中央投资5000万元,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2个、党中央投资968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3个,党中央投资2.71亿元,建设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党中央投资1.73亿元,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个、党中央投资2940万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个、党中央投资3250万元,省级结核病防治机构1个、党中央投资2500万元,血站建设项目1个、党中央投资1152万元。开展自治区本级8个重点卫生项目,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投资概算58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底,自治区康复疗养中心竣工验收,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住院及医技综合楼、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外迁新建、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肿瘤医院门诊楼等5个项目内外部装修,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主体封顶,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二期工程办理开工前手续

    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  开展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全区电子化注册率超过99%。开展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自治区远程医疗服务系统覆盖131所医院,实现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连接,开展远程会诊3万余例。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升人体器官移植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区各三级公立医院启动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二级、三级医院优质护理全院覆盖。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市中心医院、乌海市人民医院、呼和浩特市人民医院试点开展日间手术工作。组织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国家按病种收费320个病种和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117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开展“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活动,组建了医院感染管理等60个自治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定期通报各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完成全区三级医院评审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工作,全区新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6所,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1所,14所医院评审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标率85%,全区有216所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165所医院实现与公安机关的联网互通,全区医疗机构设警务室280家,12个盟市和80个旗县实施医疗责任保障,575所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82所医院实施医疗风险互助金制度,340所医院参加医疗意外险,3次对全区40家三级医院进行巡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顿工作

    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社区“名医工作室”132家;重新规划305所中心卫生院,对所有卫生院按照服务能力实行分类管理;为762个不宜建卫生室的行政村配备流动医疗车,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覆盖乡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牧民满意的嘎查村卫生室”示范达标活动有序展开,2017年有79个卫生院获得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起“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事制度,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基本确立 

    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分别达到66个和98个。组织科研立项444项,全区卫生科研技术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奖15项、科技进步奖58项,推广适宜技术81项。落实“草原英才”工程,先后入选和评为“国务院特殊津贴”12名“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获“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2名、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4名、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79名511人才培养工程”34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数3340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共招录学员192人,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121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990人,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毕业学员1.2万人,开展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免费医学生教育培养工作,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和继续医学教育,为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健康扶贫工程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全区健康扶贫工作专项推进小组,12个盟市103个旗县政府均成立健康扶贫专项工作小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设立专职健康扶贫办公室,各盟市、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政府先后印发《自治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完善基本医保和相关救助政策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细化配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村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等17个文件。有扶贫任务的旗县全部建立大病保障基金,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70%的旗县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为6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等“三个一批”行动计划,9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全年救治建档立卡贫困大病患者1882名,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2%。全面启动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为23万贫困慢病患者提供了签约服务

    【公共卫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从2016年的45元提高到50元,服务项目扩大到14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有12类。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3.8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90%以上,建证/卡率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96%以上;产后访视率85.23%;新生儿访视率85.44%。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42%,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182万人,规范管理率67.53%;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45.8万人,规范管理率65.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84%;蒙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40%以上;全区97%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重大疾病防控  全区报告法定传染病94132例,较2016年上升10.30%。全区无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67373例,较2016年上升7.16%,死亡82例,与2016年持平;丙类传染病报告26759例,较2016年上升19.10%,死亡2例,较2016年增加1例。报告发病居前五位的病种是乙肝、手足口、肺结核、梅毒、丙肝,报告死亡数居前三位的病种是艾滋病肺结核和乙肝。鼠疫疫情报告及时率和疫区处理率100%,连续13年未发生人间鼠疫。推进艾滋病综合管理示范区工作,全区报告检测HIV抗体筛查2735183人份,筛查率较2016年同期增长19.45%。发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882人,其中感染者691例,病人191例,分布在全区12个盟市的76个旗县区。对3032例艾滋病病人实施规范的关怀救治,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的105.3%。全区13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累计治疗吸毒人员5920人,在治2092人,较2016年降低了2.80%。全面推进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模,全区发现、管理、规范治疗1189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比2016年同期增加715例,其中初治涂阳患者2144例、复治涂阳患者349例、涂阴患者7233例;筛查密切接触者6938例,患者总体到位率为92.78%,初治涂阳患者治愈率为90.30%。全区共报告布鲁氏菌病病人7744例,比2016年(6567例)增加1177例,上升17.92%,疫情涉及12个盟市的101个旗县(市、区。实施新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加强二类疫苗采购和使用管理,全区基础免疫接种3712064人剂次、接种率为99.52%,加强免疫接种1503998剂次、接种率为98.98%。将脊灰灭活疫苗和二价减毒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全区白喉已连续24年没有报告病例,乙脑连续7年没有报告病例,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启动30个新申报自治区级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全区所有旗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氟、砷等地方病、包虫病发病得到有效控制。在4个盟市和7个旗县(区)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市(旗县、区)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4.29‰,在册患者管理率87.02%

    卫生应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实施意见》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卫生应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86%的旗县(市、区)通过卫生应急规范旗县考核验收,所有盟市疾控中心和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达到卫生应急规范化考核标准。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有效处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等11起公共卫生事件和8起突发重大事件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组织参加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内蒙古获优秀组织奖、团体优秀奖和个人中毒处置三等奖。

    健康教育与促进  印发《关于“十三五”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及《全区健康促进场所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工作方案》,创建61个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创建率60%以上。在8个旗县区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制作拍摄4部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在全区各级电视台播放近2万次,其中《狂犬病一旦发病、致死率100%》获得国家优秀公益广告三等奖。从2017年起,将每年的11月确定为全区健康促进月,逐级开展为期2个月的健康巡讲,全年巡讲超过10000场。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题的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2%

    爱国卫生运动  组织开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活动,开展庆祝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70周年爱国卫生活动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与人社厅联合表彰全区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启动建设28个健康城市和1100个健康村镇。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锡林浩特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建成13个国家卫生县城乡镇,8个自治区卫生旗县,184个卫生苏木乡镇,2391个卫生嘎查(村)2017年底,全区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77.88%,旗县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08%、污水处理率94.08%

    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  在兴安盟和巴彦淖尔市开展全程执法记录试点工作。在全区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双随机任务5123单,任务完结率94%。检查医疗机构14775家,采供血机构18家,疾控机构106家,二级实验室609家,一级实验室666家,幼儿园2536家,小学1454家,高校76所、中职学校53所、普通中学606所,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8家,集中式供水单位873家。在全区范围内对住宿、游泳、沐浴、美容美发等4类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28413家,不合格场所2169家,处罚393家,处罚金额439440元。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收到投诉举报46件,办结38件,实施行政处罚27件,反馈43件,举报人满意43件。重点职业病监测扩展至100%的盟市,放射卫生监测扩展至100%的盟市,饮用水水质监测扩展至90%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驼乳、酸马奶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立项。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点数量覆盖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市区),风险监测覆盖率100%

    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修订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并公开本级权责清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形成46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在兴安盟、巴彦淖尔市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清理确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7件,拟修改后重新发布的17件。制定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划、方案,年内印发传染病防治、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等领域中长期规划、方案31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监管领域、人员、对象全覆盖。在呼伦贝尔开展“依法执业普法万里行活动”,全区累计查处无证行医案件3500多件,移送司法机关435件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十三五” 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行生育登记等工作网上办理,实现12个盟市全覆盖,简化规范再生育办理,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实行“一次登记、全程服务”。截至2017年12月底,完成生育登记200396人,出生人口二孩占比47.76%,政策效应持续释放。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与各盟市党委、政府及自治区直属厅局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与各盟市卫生计生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末,由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厅级领导带队进行年末考核验收,全区12个盟市和8个签状厅局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健全整治“两非”长效工作机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106左右

    妇幼健康服务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产科、儿科服务供给有效增加,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增强。在全区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全区共发放《母子健康手册》9.6万多册,发放率87.6%,使用率93.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0%以上,全区64个旗县开展宫颈癌检查,宫颈癌细胞学检查累计完成312255人,宫颈癌HPV检查累计完成41661人,共完成353916人,完成率101.1%9个旗县承担乳腺癌检查项目,乳腺癌检查累计完成40313人,完成率106.1%。产前筛选、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有效提升。综合反映国民健康的两大核心指标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家庭发展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截至2017年底,全区奖励扶助制度确认人群100807人,特别扶助制度确认人群17613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7012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601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670人,少生快富工程确认2111户,预算下达党中央补助资金13851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5339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就医绿色通道、联系人制度实现全覆盖。实施“新家庭计划”项目,形成“培训+服务”的内蒙古模式。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示范活动,命名12个自治区级幸福家庭示范县24个自治区级示范乡镇苏木36个自治区级示范嘎查村社区107个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在各地区确保每个村都有一个示范户,每个乡都有一个示范村,每个县都有一个示范乡。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成为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成为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盟市,包头市昆都仑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赤峰市红山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和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成为自治区级试点旗县。确定23家机构为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试点。截至2017年底,80%以上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就医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全区老年健康管理率67%,老年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超过60%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完善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2017年,自治区本级安排流动人口均等化项目经费700万元,全区流动人口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经费60元。在流动人口占一定比例的旗县(市、区)培育和建设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旗县(市、区)和示范社区。组织开展“把健康带回家”“人口流动、健康同行”“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等系列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包头市2家企业2所学校及40个家庭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授予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家庭。

    【蒙中医药】

    政策体系  自治区党委将蒙医药中医药列入“七业同兴”发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5年)》。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开蒙医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推进蒙医中医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制定《蒙医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6个单位和20名工作人员获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55所旗县蒙医中医医院项目建设,总投资21.7亿元,已完成投资12.1亿元,20所已投入使用,28所完成主体工程,7所正在建设中。新增3所三甲蒙医中医医院,完成77所蒙医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10个制剂能力9个重点专科和3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馆、中医馆”建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际蒙医院治未病养老旅游基地列入国家示范项目。96.3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1.31%的苏木乡镇卫生院设蒙医科或中医科,82.24%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1.68%的嘎查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医药或中医药服务6个旗县通过基层蒙医药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验收

    特色优势发挥  公立蒙医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全面推开,蒙医药中医药远程医疗中心和数据中心投入使用。新建第六批全国学术经验继承20个、基层专家传承工作室19个。开展国家级中药技术人才、蒙医中医护理骨干培训。7名专业人员计入第四批全国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包金山获“国医大师”荣誉称号,米子良、阿古拉荣获“全国名中医”称号,金广辉作为“全国名中医”提名人获自治区表彰。名老蒙医药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持续开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

    科技创新  制定《加快推进蒙医药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十三五”蒙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72个学科通过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完成蒙医针刺穴位、灸疗穴位及放血穴位体表定位等3项标准和心刺痛等9个病种蒙医诊疗指南的制定工作,完成266个病种蒙医药诊疗方案和58个病种蒙医临床路径。自治区中医医院中医药研究所牵头的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中,整理标本8000余份,药材1000余份,种子400余份。成立“黄芪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院士工作站、“道地药材种植标准化与质量评价工程实验室”“中药鉴定学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阿拉善综合试验站”,启动内蒙古地区特色道地药材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及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建药材科研、繁育、种植基地10000余亩

    文化建设  繁荣蒙医药中医药学术园地,举办全区蒙医医院医务科长、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培训班、治未病能力建设经验交流会、医疗质量培训班,承办中国民族医药学会首届国际蒙医心身医学高峰论坛暨神志病分会学术年会,中医药学会、蒙医药学会以及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分别举办经典背诵、学术交流、技术比武等学术活动。自治区中医药学会与自治区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中医诊疗、针灸、推拿职工职业技能比赛”,自治区中医医院武慧强、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张锁、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奥晓静等3名同志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对外交流  在第二届中蒙博览会期间,举办蒙医药国际学术论坛和蒙医药成果展。派出医疗队赴蒙古国开展义诊,全区各级蒙医中医医院接待俄蒙患者及体检人员2万多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际蒙医医院受蒙古国达尔罕省和布尔干省省长邀请,赴蒙古国开展“中国蒙医药专家健康行活动”,获省政府荣誉奖状11名蒙医医师在蒙古国卫生部注册备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际蒙医医院与蒙古国高等传统医药学院、科学研究院等合作研究4个蒙医药项目

    【健康内蒙古建设】  6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明确健康领域20项重大工程,推进39个行动,实施22个项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制完成《“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的任务落实到部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医疗卫生保障】  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和医疗保障组、食品药品安全组、疾病防控组、卫生监督组、医疗保健组等5个工作组,制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精神卫生应急保障、卫生监督保障、医患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医疗保健、医疗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7个专项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2个应急预案。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的15家医疗机构参与医疗保障任务,共抽调医疗保障人员301名、保障车辆24台,累计接诊病人2070人,转诊病人37人,为庆祝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李纪恒调研卫生与健康】  11月1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在呼和浩特调研卫生与健康工作。要求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各项新要求,针对内蒙古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区卫生与健康工作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发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大政方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强大合力,为全区各族人民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的健康福祉。

    【卫生计生统计数据】

    卫生资源  2017年末,全区卫生计生机构总数24217个,比2016年增加219个,其中医院775个,增加5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868个,增加26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07个,减少92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50335张,其中医院11869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763张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82%,非公立医院床位占18%。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6年的5.52张增加到2017年的5.95张。全区卫生计生人员233075人,比2016年增加1173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0401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128人,其他技术人员9937人,管理人员11066人,工勤技能人员13542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70322人,注册护士71871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7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8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57人,每万人口公共卫生机构人员7.64人

    医疗服务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10444.07万人次,比2016年增加104.58万人次。居民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4次。总诊疗人次中,医院4994.66万人次(占47.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49.36万人次(占48.3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93.34万人次(占3.77%),其他医疗机构6.71万人次(占0.06%)。与2016年比较,医院诊疗增加233.04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减少117.55万人次。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日均担负5.3诊疗人次和1.5住院床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5.1诊疗人次和2.2住院床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5.8诊疗人次和0.4住院床日。全区医院病床使用率74.71%,其中公立医院81.07%。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8日(其中:公立医院9.8日),比2016年降低0.06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41.4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6.2日

    农村卫生  全区80个旗县(市)共设有旗县(区、县级市)级医院168所、旗县(区、县级市)级妇幼保健机构80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0所、县级卫生监督所81所,四类旗县(区、县级市)级卫生机构有卫生人员50086人。共设1312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床位21807张,卫生人员216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610人)。与上年比较,苏木乡镇卫生院减少9个,床位增加1824张,人员增加605人。全区11073个行政村共设13625个嘎查村卫生室,嘎查村卫生室人员20677人,平均每个嘎查村卫生室人员1.52人

    社区卫生  全区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95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卫生人员847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拥有卫生人员4955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445.72万人次,出院人数6.17万人,门诊量比2016年增加30.22万人次。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339.74万人次

    医药费用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次均诊疗费用158.9元,按当年价格比2016年上涨5.02%,按可比价格上涨3.27%;人均住院费用7329.8元,按当年价格比2016年下降1.28%,按可比价格下降2.93%。出院者日均住院费用794.2元,按当年价格比2016年下降0.33%,按可比价格下降1.99%

    计划生育  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区常住人口2528.6万人,比2016年增加8.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305.2万人,女性人口1223.4.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3.9万人,出生为9.47‰;死亡人口14.5万人,死亡率5.74‰;人口自然增长率3.73‰

    (撰稿人:陈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