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比利时天主教在玫瑰营等地建堂传教时带入了西医西药。此后,陆续来自晋军25名退伍医护人员分赴各地开药房办诊所6家。民国26年(1937)“七七”事变后,在清水河、和林、丰镇、集宁、兴和、四子王旗陶林(今察右中旗)等县先后开设了公立“靖亚医院”(实为诊疗所),一般都有日本医生和3~5名中国医生共同开诊,集宁还有5张病床,药品比较齐全。民国34年(1945),因日本投降而解体。此间,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以下简称“乌盟”)地区西药房和诊疗所计有34所,西医85人。
1946—1948年,国民党政权在集宁、商都、兴和、武川、丰镇和平地泉车站共建卫生院6所,医务人员45人。
民国37—38年(1948—1949)初,人民政府接收了旧有的丰镇、集宁两所卫生院。1949年秋,兴和、凉城县、陶林等县建立了卫生院。当时,全盟共有开业医、半农半医604名,中医药店40多家。
1949年,党中央派往乌盟68名医技干部,协同当地建立卫生机构。1950年乌盟卫生所在四子王旗成立,对当地中西医经过考试甄别,组成“医联会”,11月盟中心卫生院成立,设病床20张,职工总数31人,分内科、外科、妇科、化验室、药房共5个科室。同年,丰镇、集宁两县卫生院成立,当时,全盟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12人。
1951年,商都县成立卫生所,清水河、武川、和林等县改设卫生院。1952年3月,各旗县均组成卫生院。6月,乌盟人民医院在固阳建成并正式开诊,设病床25张,职工47名。同年,集宁专署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东四旗中心旗卫生院,接着成立平地泉镇医院。绥远省派出巡回医医队为和林开办老区诊所8个。年末全盟集体诊所234所。1953年冬,将原平地泉镇医院改为集宁专区医院门诊部,11月1日新建医院落成,有病床35张,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儿科、药房、化验和放射线科,总员近60人。
1954年,集宁专区医院改为平地泉行政区医院,各旗县成立的医疗、防疫、妇幼卫生三股合一的卫生院,计有97张病床。
1958年,乌盟人民医院与平地泉行政区人民医院合并为乌盟医院,盟医院病床扩展为210张,职工总数193人。同年,贯彻自治区《关于调整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医疗预防组织方案》,各旗县在卫生院的基础上建立旗县级医院。同时,设立人民公社卫生院。到1958年底,全盟公社卫生院共有394所,病床1203张。
截至1965年,全盟卫生人员已有3912人,医疗事业机构共有502所,病床达1942张。
1966—1976年,县级医疗事业机构全被砍掉,成立“防治院”,乌盟医院于1969年撤销。机构撤销或合并,导致设备、药品器材损失和破坏,大量技术资料被付之一炬,全盟医疗机构由1965年的502所减少到1971年的432所,职工队伍由4077名减少到3284人。
1977年后,全盟医疗事业机构得到恢复和整顿。截至1999年,全盟共有旗县及旗县以上医院23所,乡镇卫生院288所,门诊部266所,病床总数为4600张,职工10004人(其中国家7138人,集体2778人,个体医88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8602人,占职工总数85.99%。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比利时天主教在玫瑰营等地建堂传教时带入了西医西药。此后,陆续来自晋军25名退伍医护人员分赴各地开药房办诊所6家。民国26年(1937)“七七”事变后,在清水河、和林、丰镇、集宁、兴和、四子王旗陶林(今察右中旗)等县先后开设了公立“靖亚医院”(实为诊疗所),一般都有日本医生和3~5名中国医生共同开诊,集宁还有5张病床,药品比较齐全。民国34年(1945),因日本投降而解体。此间,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以下简称“乌盟”)地区西药房和诊疗所计有34所,西医85人。
1946—1948年,国民党政权在集宁、商都、兴和、武川、丰镇和平地泉车站共建卫生院6所,医务人员45人。
民国37—38年(1948—1949)初,人民政府接收了旧有的丰镇、集宁两所卫生院。1949年秋,兴和、凉城县、陶林等县建立了卫生院。当时,全盟共有开业医、半农半医604名,中医药店40多家。
1949年,党中央派往乌盟68名医技干部,协同当地建立卫生机构。1950年乌盟卫生所在四子王旗成立,对当地中西医经过考试甄别,组成“医联会”,11月盟中心卫生院成立,设病床20张,职工总数31人,分内科、外科、妇科、化验室、药房共5个科室。同年,丰镇、集宁两县卫生院成立,当时,全盟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12人。
1951年,商都县成立卫生所,清水河、武川、和林等县改设卫生院。1952年3月,各旗县均组成卫生院。6月,乌盟人民医院在固阳建成并正式开诊,设病床25张,职工47名。同年,集宁专署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东四旗中心旗卫生院,接着成立平地泉镇医院。绥远省派出巡回医医队为和林开办老区诊所8个。年末全盟集体诊所234所。1953年冬,将原平地泉镇医院改为集宁专区医院门诊部,11月1日新建医院落成,有病床35张,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儿科、药房、化验和放射线科,总员近60人。
1954年,集宁专区医院改为平地泉行政区医院,各旗县成立的医疗、防疫、妇幼卫生三股合一的卫生院,计有97张病床。
1958年,乌盟人民医院与平地泉行政区人民医院合并为乌盟医院,盟医院病床扩展为210张,职工总数193人。同年,贯彻自治区《关于调整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医疗预防组织方案》,各旗县在卫生院的基础上建立旗县级医院。同时,设立人民公社卫生院。到1958年底,全盟公社卫生院共有394所,病床1203张。
截至1965年,全盟卫生人员已有3912人,医疗事业机构共有502所,病床达1942张。
1966—1976年,县级医疗事业机构全被砍掉,成立“防治院”,乌盟医院于1969年撤销。机构撤销或合并,导致设备、药品器材损失和破坏,大量技术资料被付之一炬,全盟医疗机构由1965年的502所减少到1971年的432所,职工队伍由4077名减少到3284人。
1977年后,全盟医疗事业机构得到恢复和整顿。截至1999年,全盟共有旗县及旗县以上医院23所,乡镇卫生院288所,门诊部266所,病床总数为4600张,职工10004人(其中国家7138人,集体2778人,个体医88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8602人,占职工总数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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