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200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共制订和执行了“四五”“五五”“六五”“七五”“八五”“九五”六个五年人口发展规划。
一、“四五”时期(1971—1975年)
内蒙古把国务院提出的全国到1975年末人口自然增长率农村降到15‰以下,城市降到10‰左右作为“四五”时期的人口规划指标。
执行结果是:全区人口由1550万增至1737.9万人,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增率,分别由1970年的32.3‰和26.1‰,下降到23.3‰和17.2‰,未完成人口规划指标。
二、“五五”时期(1976—1980年)
人口规划指标为,到1980年,人口出生率降到14.55‰,人口自增率降到8.73‰(不包括东四盟)。
执行结果是: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增率有两年完成了人口计划,即1976年达到20.1‰和14.6‰(计划分别为20.23‰和14.71‰),1977年达到18.1‰和12.7‰(计划分别为18.48‰和12.98‰);其余三年未达到人口计划指标,其中1980年为16.5‰和11.55‰。总人口达到1876.5万人(包括东四盟)。
三、“六五”时期(1981—1985年)
人口规划指标,到1985年,人口出生率降到18.5‰,人口自增率降到13.5‰,总人口达到2010.7万人。
执行结果是:前三年尚未达到人口计划指标,后两年基本上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到1985年,人口出生率为17.2‰,人口自增率为11.5‰;全区总人口实际达到2016万人,超过了人口计划数。
四、“七五”时期(1986—1990年)
人口规划指标,人口出生率为19.8‰,人口自增率为14.2‰,总人口达到2156.5万人。
执行结果是:1990年人口自增率为14.0‰,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但人口出生率为21.2‰,未达到人口计划指标;总人口实际达到2,163万,也超过了人口计划数。其余年份均未达到人口计划指标。
五、“八五”时期(1991—1995年)
人口规划指标,到1995年,人口出生率18.7‰,人口自增率12.88‰,总人口2310.7万人。
执行结果是:5年均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到1995年,人口出生率为17.23‰,人口自增率为10.53‰,总人口达到2284万人。
六、“九五”时期(1996—2000年)
人口规划指标,到2000年,人口出生率16.2‰,人口自增率10.0‰,总人口达到2439万人。执行结果是:5年均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到2000年,人口出生率为12.05‰,人口自增率为6.11‰,总人口达到2372万人。
2001年,人口计划指标为,人口出生率16.8‰,人口自然增长率10.01‰,总人口达到2409.7万人。执行结果是,人口出生率10.7‰,人口自增率4.98‰,总人口达到2377.5万人。
1971—2001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计划执行情况
注:1976—1980年的人口出生率、人口自增率、总人口计划为内蒙古西部地区,不包括东四盟;实际人口出生率、人口自增率、总人口包括东四盟。
1993年,内蒙古计生委在全区推行了巴彦淖尔盟采取的人口滚动计划的管理办法,即在上年9月底以前,按个人申请、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的办法,将下两年度安排生育的人员名单确定下来,并在村内张榜公布,以后逐年进行滚动,既保证了人口计划的落实,又调动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积极性。
1971—200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共制订和执行了“四五”“五五”“六五”“七五”“八五”“九五”六个五年人口发展规划。
一、“四五”时期(1971—1975年)
内蒙古把国务院提出的全国到1975年末人口自然增长率农村降到15‰以下,城市降到10‰左右作为“四五”时期的人口规划指标。
执行结果是:全区人口由1550万增至1737.9万人,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增率,分别由1970年的32.3‰和26.1‰,下降到23.3‰和17.2‰,未完成人口规划指标。
二、“五五”时期(1976—1980年)
人口规划指标为,到1980年,人口出生率降到14.55‰,人口自增率降到8.73‰(不包括东四盟)。
执行结果是: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增率有两年完成了人口计划,即1976年达到20.1‰和14.6‰(计划分别为20.23‰和14.71‰),1977年达到18.1‰和12.7‰(计划分别为18.48‰和12.98‰);其余三年未达到人口计划指标,其中1980年为16.5‰和11.55‰。总人口达到1876.5万人(包括东四盟)。
三、“六五”时期(1981—1985年)
人口规划指标,到1985年,人口出生率降到18.5‰,人口自增率降到13.5‰,总人口达到2010.7万人。
执行结果是:前三年尚未达到人口计划指标,后两年基本上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到1985年,人口出生率为17.2‰,人口自增率为11.5‰;全区总人口实际达到2016万人,超过了人口计划数。
四、“七五”时期(1986—1990年)
人口规划指标,人口出生率为19.8‰,人口自增率为14.2‰,总人口达到2156.5万人。
执行结果是:1990年人口自增率为14.0‰,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但人口出生率为21.2‰,未达到人口计划指标;总人口实际达到2,163万,也超过了人口计划数。其余年份均未达到人口计划指标。
五、“八五”时期(1991—1995年)
人口规划指标,到1995年,人口出生率18.7‰,人口自增率12.88‰,总人口2310.7万人。
执行结果是:5年均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到1995年,人口出生率为17.23‰,人口自增率为10.53‰,总人口达到2284万人。
六、“九五”时期(1996—2000年)
人口规划指标,到2000年,人口出生率16.2‰,人口自增率10.0‰,总人口达到2439万人。执行结果是:5年均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到2000年,人口出生率为12.05‰,人口自增率为6.11‰,总人口达到2372万人。
2001年,人口计划指标为,人口出生率16.8‰,人口自然增长率10.01‰,总人口达到2409.7万人。执行结果是,人口出生率10.7‰,人口自增率4.98‰,总人口达到2377.5万人。
1971—2001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口计划执行情况
注:1976—1980年的人口出生率、人口自增率、总人口计划为内蒙古西部地区,不包括东四盟;实际人口出生率、人口自增率、总人口包括东四盟。
1993年,内蒙古计生委在全区推行了巴彦淖尔盟采取的人口滚动计划的管理办法,即在上年9月底以前,按个人申请、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的办法,将下两年度安排生育的人员名单确定下来,并在村内张榜公布,以后逐年进行滚动,既保证了人口计划的落实,又调动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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