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建制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建制市是工商业、交通运输业、文教、科技、信息、卫生等产业事业较发达,聚居人口及非农业人口较多的城镇,或新兴工业开发区、或新兴矿区、或对外口岸、或盟行政公署驻地、或森林管理区、或牧区贸易集散地设置的一级行政区域建制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省、自治区辖市分为较大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具体分为自治区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准地级)和县级市。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管辖区域内仅有海拉尔市、满洲里市。同年12月,将内蒙古自治政府驻地王爷庙街改建为乌兰浩特市。1948年1月15日,建扎赉诺尔市(矿区),1949年4月,将其并入满洲里市(1950年1月,满洲里市成立军政委员会,直属东北局和东北军区领导)。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人民政府领导。1951年7月17日,经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设立通辽市,以通辽县城关区为通辽市的行政区域。1953年5月10日,经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乌兰浩特市、海拉尔市、满洲里市、通辽市列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辖市;1954年5月21日,将乌兰浩特市、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改为呼伦贝尔盟辖市,通辽市改为哲里木盟辖市。
1954年3月6日,撤销绥远省建制,其区域划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原绥远省辖归绥市、包头市列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辖市(地级)。同年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命令,将归绥市更名呼和浩特市,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亦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首府)。
1955年11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二次会议制定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自治区设立“自治区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旗、县、市、自治区辖市的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自治区辖市、县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委员会和市长、副市长。同年6月9日,国务院发布《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对设置市的标准、市辖区的条件、划分郊区的范围等做出规定。
1956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平地泉镇,设立集宁市(1951年6月21日,将集宁县城关区改设为平地泉镇),以平地泉镇的区域为集宁市的行政区域。并将集宁县所辖榆树湾乡的4个村、那森格勒乡的5个村及边墙乡的小贲红、陈家村等17个村划归集宁市管辖。同年4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巴彦浩特市,以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的区域为巴彦浩特市的行政区域。集宁市为平地泉行政区人民委员会驻地;巴彦浩特市为巴彦淖尔盟人民委员会驻地(1958年10月4日,撤销巴彦浩特市,改为阿拉善旗辖巴彦浩特镇)。
1958年10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赤峰县,设立赤峰市(县级),将原赤峰县区域划为赤峰市行政区域。赤峰市为昭乌达盟行政公署驻地。
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1960年2月1日,自治区报经国务院批准,将土默特旗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7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将乌拉特前旗划归包头市管辖(1963年3月31日,又将土默特旗划回乌兰察布盟;11月17日,将乌拉特前旗和固阳县划回巴彦淖尔盟和乌兰察布盟)。
1960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磴口县,设立巴彦高勒市,作为巴彦淖尔盟公署驻地。同时撤销三盛公镇(1964年7月20日,撤销巴彦高勒市,恢复磴口县,驻巴彦高勒镇)。
1961年7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乌达市,以巴彦淖尔盟乌达镇的区域为乌达市的行政区域;同时,设立海勃湾市,以原伊克昭盟卓子山矿区的区域为海勃湾市的行政区域。1964年7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乌兰浩特市,其区域并入科尔沁右翼前旗。1966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二连浩特市,属锡林郭勒盟管理。
1966年《五·一六通知》之后,“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0月18日,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968年2月28日,包头市革命委员会成立;自治区其他市革命委员会也先后成立。1970年10月3日,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批准,将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呼和浩特市领导;将土默特右旗、固阳县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包头市领导。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实行市管旗县的体制。
1975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乌达市、海勃湾市,设立乌海市,为自治区辖市,以原乌达市、海勃湾市的区域为乌海市的行政区域。1976年1月10日,乌海市成立大会在海勃湾举行。乌海市革命委员会开始办公。
1980年7月26日,恢复乌兰浩特市建制,为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地(同年10月1日,正式成立)。同年,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被列为24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大城市之一。同年12月9日,国务院批转《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指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为城市发展的基本方针。市的设置模式“从城乡分割的城镇设市的模式,转到城乡结合的撤县设市的模式上来。”1983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昭乌达盟,赤峰市升为自治区辖市。将原昭乌达盟所辖宁城县、林西县、喀喇沁旗、敖汉旗、翁牛特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归属赤峰市管辖,实行市管旗县体制。同时,撤销赤峰县,其区域并入赤峰市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驻赤峰。同时,撤销呼伦贝尔盟所辖喜桂图旗,设立牙克石市,以原喜桂图旗的区域为牙克石市的行政区域;撤销布特哈旗,设立扎兰屯市,以原布特哈旗的区域为扎兰屯市的行政区域。同时,撤销锡林郭勒盟所辖阿巴嘎纳尔旗,设立锡林浩特市,以原阿巴嘎纳尔旗的区域为锡林浩特市的行政区域。锡林浩特市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驻地。同时,撤销东胜县,设立东胜市,以原东胜县的区域为东胜市的行政区域。东胜市为伊克昭盟行政公署驻地。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锡林浩特市、东胜市分别为市管林区、市管牧区和农区的市。1984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临河县,设立临河市,以原临河县的区域为临河市的行政区域。临河市为巴彦淖尔盟行政公署驻地。同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包头市列为“较大的市”。
1985年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同意,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为准地级市,按甲类城市开放。7月,国务院批准满洲里列为对外开放城市。同年1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将哲里木盟霍林河煤矿区办事处改建为霍林郭勒市。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驻珠斯花镇。1986年7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通辽县建制,其区域并入通辽市。同年11月,国务院批准,乌兰浩特市和赤峰市为对外开放城市。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呼和浩特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1990年11月15日,撤销乌兰察布盟所辖丰镇县,设立丰镇市,以原丰镇县的区域为丰镇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管辖的额尔古纳左旗,设立根河市,以原额尔古纳左旗的区域为根河市的行政区域。同年7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管辖的额尔古纳右旗,设立额尔古纳市,以原额尔古纳右旗的区域为额尔古纳市的行政区域。1995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将乌兰察布盟的武川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分别划归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同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乌兰察布盟的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1996年6月10日,国务院批准,析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北境阿尔山地区,设立阿尔山市,为新兴旅游城市(8月8日,阿尔山市召开成立大会)。
二、自治区辖市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较大的市分为区、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辖市的区是相当旗县一级的行政区域建制单位,设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1954年3月6日,撤销绥远省,其区域并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后,呼和浩特市辖新城区、玉泉区、庆凯区(1956年9月26日撤销,其区域分别划归玉泉区、回民区)、回民自治区(1955年12月,改为回民区);包头市辖一区、二区、郊区,1955年12月设立包头市回民自治区。1956年8月15日,撤销包头市一、二区和回民自治区,新设立东河区;撤销新市区办事处,设立包头市青山区、昆都仑区;撤销包头市郊区工作委员会,设立包头市郊区。同年11月20日,设立包头市石拐沟矿区。1958年5月,撤销固阳县设立包头市固阳区(1961年7月9日,恢复固阳县)。同时,设立包头市白云矿区(1954年8月,曾设置乌兰察布盟驻白云鄂博办事处)。
1967年7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更名红旗区;新城区更名东风区;玉泉区更名向阳区(1978年以后,先后恢复回民区、新城区、玉泉区)。1977年2月16日,设立包头市建华矿区(县级,1980年11月1日撤销建华矿区)。
1979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中规定:“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辖市的区,先后都经过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为常设的权力机关,区人民政府为行政机关(区长)。同年12月13日,乌海市设立海勃湾区、拉僧庙区(后更名海南区)、乌达区。
1983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赤峰市升为地级市,设置红山区、元宝山区和郊区。1993年7月11日,赤峰市郊区更名松山区。
三、城市街道办事处
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属于基层政权组织范围,不是一级行政区域建制单位。
1954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一般同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根据《条例》,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辖区和不设区的海拉尔市、满洲里市、乌兰浩特市、通辽市分别设置街道办事处。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自治区各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置城镇人民公社。1962年,开始恢复城市街道办事处。1966年5月16日以后,“文化大革命”中,街道办事处逐步为街道革命委员会所替代。
1979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从1980年起逐步撤销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街道办事处。随着自治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新兴工业矿区、旅游区、边境对外口岸、森林工业区、农畜产品加工、工业和科技园区开发区的发展,城镇人口迅速增加,新设市镇增多,与此相适应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也增加。
四、镇建制
镇建制属小城市范畴,是“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服务中心,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中,镇建制是城镇化的标志之一。镇建制是基层行政区域建制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境内的镇建制,有的是盟行政公署和旗县机关的驻地,有的是城市与农村牧区、半农半牧、林区、工矿区物资文化交流集散地,有的是边境贸易重镇,有的是新兴矿区、科技工业园区,有的是旅游景点等。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辖区内仅有几个街镇,例如王爷庙街(今乌兰浩特市)、牙克石街(今牙克石市)、索伦镇(今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等。1955年全区镇建制单位有73个。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镇长、副镇长)。
1955年6月9日,国务院颁发《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之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批准在盟、旗县机关驻地,或新工矿区、林区,或有相当数量的工商业居民聚居区,或牧区和半农半牧区有条件的浩特等设置镇建制。1979年末,全区有镇102个(1958年以后,各镇都成立人民公社;1966年5月16日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中各镇都成立革命委员会)。1979年11月~1981年,全区在开展旗县级直接选举中,各镇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取消了革命委员会。
1984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在未设置镇的旗县驻地,在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牧区、小型工矿区、风景旅游区和边境口岸等有设置建制镇必要的地区,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也批准设置镇建制。并在撤销苏木、乡、民族乡设置镇以后,实行镇管农村、牧区、林区的体制。1985年8月,在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进行对人民公社传统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行了党政分开、简政放权、条块责任管理制,使小城镇政权释放出新的管理效能、权威和活力。1984~1998年,全区设置镇进入一个新的活跃期。
一、市建制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建制市是工商业、交通运输业、文教、科技、信息、卫生等产业事业较发达,聚居人口及非农业人口较多的城镇,或新兴工业开发区、或新兴矿区、或对外口岸、或盟行政公署驻地、或森林管理区、或牧区贸易集散地设置的一级行政区域建制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省、自治区辖市分为较大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具体分为自治区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准地级)和县级市。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管辖区域内仅有海拉尔市、满洲里市。同年12月,将内蒙古自治政府驻地王爷庙街改建为乌兰浩特市。1948年1月15日,建扎赉诺尔市(矿区),1949年4月,将其并入满洲里市(1950年1月,满洲里市成立军政委员会,直属东北局和东北军区领导)。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人民政府领导。1951年7月17日,经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设立通辽市,以通辽县城关区为通辽市的行政区域。1953年5月10日,经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乌兰浩特市、海拉尔市、满洲里市、通辽市列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辖市;1954年5月21日,将乌兰浩特市、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改为呼伦贝尔盟辖市,通辽市改为哲里木盟辖市。
1954年3月6日,撤销绥远省建制,其区域划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原绥远省辖归绥市、包头市列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辖市(地级)。同年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命令,将归绥市更名呼和浩特市,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亦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首府)。
1955年11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二次会议制定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自治区设立“自治区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旗、县、市、自治区辖市的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自治区辖市、县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委员会和市长、副市长。同年6月9日,国务院发布《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对设置市的标准、市辖区的条件、划分郊区的范围等做出规定。
1956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平地泉镇,设立集宁市(1951年6月21日,将集宁县城关区改设为平地泉镇),以平地泉镇的区域为集宁市的行政区域。并将集宁县所辖榆树湾乡的4个村、那森格勒乡的5个村及边墙乡的小贲红、陈家村等17个村划归集宁市管辖。同年4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巴彦浩特市,以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的区域为巴彦浩特市的行政区域。集宁市为平地泉行政区人民委员会驻地;巴彦浩特市为巴彦淖尔盟人民委员会驻地(1958年10月4日,撤销巴彦浩特市,改为阿拉善旗辖巴彦浩特镇)。
1958年10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赤峰县,设立赤峰市(县级),将原赤峰县区域划为赤峰市行政区域。赤峰市为昭乌达盟行政公署驻地。
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1960年2月1日,自治区报经国务院批准,将土默特旗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7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将乌拉特前旗划归包头市管辖(1963年3月31日,又将土默特旗划回乌兰察布盟;11月17日,将乌拉特前旗和固阳县划回巴彦淖尔盟和乌兰察布盟)。
1960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磴口县,设立巴彦高勒市,作为巴彦淖尔盟公署驻地。同时撤销三盛公镇(1964年7月20日,撤销巴彦高勒市,恢复磴口县,驻巴彦高勒镇)。
1961年7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乌达市,以巴彦淖尔盟乌达镇的区域为乌达市的行政区域;同时,设立海勃湾市,以原伊克昭盟卓子山矿区的区域为海勃湾市的行政区域。1964年7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乌兰浩特市,其区域并入科尔沁右翼前旗。1966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二连浩特市,属锡林郭勒盟管理。
1966年《五·一六通知》之后,“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0月18日,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968年2月28日,包头市革命委员会成立;自治区其他市革命委员会也先后成立。1970年10月3日,国务院、党中央军委批准,将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呼和浩特市领导;将土默特右旗、固阳县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包头市领导。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实行市管旗县的体制。
1975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乌达市、海勃湾市,设立乌海市,为自治区辖市,以原乌达市、海勃湾市的区域为乌海市的行政区域。1976年1月10日,乌海市成立大会在海勃湾举行。乌海市革命委员会开始办公。
1980年7月26日,恢复乌兰浩特市建制,为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地(同年10月1日,正式成立)。同年,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被列为24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大城市之一。同年12月9日,国务院批转《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指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为城市发展的基本方针。市的设置模式“从城乡分割的城镇设市的模式,转到城乡结合的撤县设市的模式上来。”1983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昭乌达盟,赤峰市升为自治区辖市。将原昭乌达盟所辖宁城县、林西县、喀喇沁旗、敖汉旗、翁牛特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归属赤峰市管辖,实行市管旗县体制。同时,撤销赤峰县,其区域并入赤峰市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驻赤峰。同时,撤销呼伦贝尔盟所辖喜桂图旗,设立牙克石市,以原喜桂图旗的区域为牙克石市的行政区域;撤销布特哈旗,设立扎兰屯市,以原布特哈旗的区域为扎兰屯市的行政区域。同时,撤销锡林郭勒盟所辖阿巴嘎纳尔旗,设立锡林浩特市,以原阿巴嘎纳尔旗的区域为锡林浩特市的行政区域。锡林浩特市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驻地。同时,撤销东胜县,设立东胜市,以原东胜县的区域为东胜市的行政区域。东胜市为伊克昭盟行政公署驻地。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锡林浩特市、东胜市分别为市管林区、市管牧区和农区的市。1984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临河县,设立临河市,以原临河县的区域为临河市的行政区域。临河市为巴彦淖尔盟行政公署驻地。同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包头市列为“较大的市”。
1985年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同意,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为准地级市,按甲类城市开放。7月,国务院批准满洲里列为对外开放城市。同年1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将哲里木盟霍林河煤矿区办事处改建为霍林郭勒市。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驻珠斯花镇。1986年7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通辽县建制,其区域并入通辽市。同年11月,国务院批准,乌兰浩特市和赤峰市为对外开放城市。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呼和浩特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1990年11月15日,撤销乌兰察布盟所辖丰镇县,设立丰镇市,以原丰镇县的区域为丰镇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管辖的额尔古纳左旗,设立根河市,以原额尔古纳左旗的区域为根河市的行政区域。同年7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管辖的额尔古纳右旗,设立额尔古纳市,以原额尔古纳右旗的区域为额尔古纳市的行政区域。1995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将乌兰察布盟的武川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分别划归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同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乌兰察布盟的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1996年6月10日,国务院批准,析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北境阿尔山地区,设立阿尔山市,为新兴旅游城市(8月8日,阿尔山市召开成立大会)。
二、自治区辖市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较大的市分为区、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辖市的区是相当旗县一级的行政区域建制单位,设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1954年3月6日,撤销绥远省,其区域并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后,呼和浩特市辖新城区、玉泉区、庆凯区(1956年9月26日撤销,其区域分别划归玉泉区、回民区)、回民自治区(1955年12月,改为回民区);包头市辖一区、二区、郊区,1955年12月设立包头市回民自治区。1956年8月15日,撤销包头市一、二区和回民自治区,新设立东河区;撤销新市区办事处,设立包头市青山区、昆都仑区;撤销包头市郊区工作委员会,设立包头市郊区。同年11月20日,设立包头市石拐沟矿区。1958年5月,撤销固阳县设立包头市固阳区(1961年7月9日,恢复固阳县)。同时,设立包头市白云矿区(1954年8月,曾设置乌兰察布盟驻白云鄂博办事处)。
1967年7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更名红旗区;新城区更名东风区;玉泉区更名向阳区(1978年以后,先后恢复回民区、新城区、玉泉区)。1977年2月16日,设立包头市建华矿区(县级,1980年11月1日撤销建华矿区)。
1979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中规定:“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辖市的区,先后都经过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为常设的权力机关,区人民政府为行政机关(区长)。同年12月13日,乌海市设立海勃湾区、拉僧庙区(后更名海南区)、乌达区。
1983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赤峰市升为地级市,设置红山区、元宝山区和郊区。1993年7月11日,赤峰市郊区更名松山区。
三、城市街道办事处
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属于基层政权组织范围,不是一级行政区域建制单位。
1954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一般同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根据《条例》,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辖区和不设区的海拉尔市、满洲里市、乌兰浩特市、通辽市分别设置街道办事处。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自治区各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置城镇人民公社。1962年,开始恢复城市街道办事处。1966年5月16日以后,“文化大革命”中,街道办事处逐步为街道革命委员会所替代。
1979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从1980年起逐步撤销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街道办事处。随着自治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新兴工业矿区、旅游区、边境对外口岸、森林工业区、农畜产品加工、工业和科技园区开发区的发展,城镇人口迅速增加,新设市镇增多,与此相适应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也增加。
四、镇建制
镇建制属小城市范畴,是“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服务中心,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中,镇建制是城镇化的标志之一。镇建制是基层行政区域建制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境内的镇建制,有的是盟行政公署和旗县机关的驻地,有的是城市与农村牧区、半农半牧、林区、工矿区物资文化交流集散地,有的是边境贸易重镇,有的是新兴矿区、科技工业园区,有的是旅游景点等。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辖区内仅有几个街镇,例如王爷庙街(今乌兰浩特市)、牙克石街(今牙克石市)、索伦镇(今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等。1955年全区镇建制单位有73个。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镇长、副镇长)。
1955年6月9日,国务院颁发《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之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批准在盟、旗县机关驻地,或新工矿区、林区,或有相当数量的工商业居民聚居区,或牧区和半农半牧区有条件的浩特等设置镇建制。1979年末,全区有镇102个(1958年以后,各镇都成立人民公社;1966年5月16日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中各镇都成立革命委员会)。1979年11月~1981年,全区在开展旗县级直接选举中,各镇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取消了革命委员会。
1984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在未设置镇的旗县驻地,在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牧区、小型工矿区、风景旅游区和边境口岸等有设置建制镇必要的地区,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也批准设置镇建制。并在撤销苏木、乡、民族乡设置镇以后,实行镇管农村、牧区、林区的体制。1985年8月,在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进行对人民公社传统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行了党政分开、简政放权、条块责任管理制,使小城镇政权释放出新的管理效能、权威和活力。1984~1998年,全区设置镇进入一个新的活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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