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厅获悉:截至2025年11月3日,全区完成29户国有企业(自治区本级12户企业和盟市级15户、旗县级2户企业)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划转社保基金(权益价值)累计突破389亿元,达389.85亿元;社保基金专户实现分红及增值收益累计超3亿元,民生保障网持续加固,为增强自治区社会保障能力注入新的动能。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国家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强制度可持续性的关键举措。自2019年全面启动该项工作以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国资委相关人员,到四川、黑龙江等地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修订完善《股权监督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实施细则》,形成从股权资本划转、收益分配到风险防控的全流程制度体系,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策联动与管理全覆盖;建立“月调度、季督导、年评估”动态监管机制,确保股权收益安全完整;通过专项督导,成功追回历史欠缴分红收益23.34万元,确保社保基金“颗粒归仓”。预计到2026年底,全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专户分红及增值收益有望突破5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对股权资本划转承接主体的指导和督促,推动国企改革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助力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将百姓的“愿望清单”变成“幸福清单”。
记者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财政厅获悉:截至2025年11月3日,全区完成29户国有企业(自治区本级12户企业和盟市级15户、旗县级2户企业)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划转社保基金(权益价值)累计突破389亿元,达389.85亿元;社保基金专户实现分红及增值收益累计超3亿元,民生保障网持续加固,为增强自治区社会保障能力注入新的动能。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国家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强制度可持续性的关键举措。自2019年全面启动该项工作以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国资委相关人员,到四川、黑龙江等地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修订完善《股权监督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实施细则》,形成从股权资本划转、收益分配到风险防控的全流程制度体系,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策联动与管理全覆盖;建立“月调度、季督导、年评估”动态监管机制,确保股权收益安全完整;通过专项督导,成功追回历史欠缴分红收益23.34万元,确保社保基金“颗粒归仓”。预计到2026年底,全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专户分红及增值收益有望突破5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对股权资本划转承接主体的指导和督促,推动国企改革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助力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将百姓的“愿望清单”变成“幸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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