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全面实施“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初步建立。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 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 000万元。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首次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乡镇(苏木)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2012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专项资金4.7亿元,学前教育资源大幅增加。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89%,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
改革创新 探索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改革,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组织开展了首次学业水平考试。以评价方式改革为突破口,鼓励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普通高中学校课堂教学采用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教学方式的越来越多。启动“旗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制度改革试点”,选择锡林郭勒盟西乌旗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开展了试点,两地部分城镇学校和强校校长交流到了牧区学校和弱校,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营养改善计划 启动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和8项配套制度。8个试点旗县241所学校50 859名学生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开展试点旗县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和7次督导检查,确保了各试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如期实施和安全运转。
“两免”工作 提前一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两免”目标,自治区将“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列为2012年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高中阶段教育“两免”资金17.1亿元,惠及高中阶段学生71.5万名,提前一年实现了高中阶段教育“两免”的目标。
基础设施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自治区本级下达专项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配备教学和生活设施,校舍建设资金由盟市、旗县安排配套资金解决。该工程的实施,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截至2012年底,前三年规划任务全部开工,累计竣工面积占三年规划面积的96.96%。启动了后四年规划建设任务。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中等职业教育
继续深化“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改革”,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评估组,对各盟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进一步强化了盟市政府(行署)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自治区本级安排专项经费2亿元,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条件进一步改善。2012年,国家和自治区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资金总计达到4.77亿元。
高等教育
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在内蒙古大学等8所本科院校继续试行学分制改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行《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该办法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待批。继续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开展2012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精品课程、品牌专业和教学团队评选工作。内蒙古民族大学中药学(蒙药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和赤峰学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批准。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通过国家验收。自治区高校新增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科技工作 继续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指导高等学校培育组建8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组织实施了重大攻关项目和人文基地提升计划。加大力度培育高水平团队,重点资助了40余名青年领军人才、科研骨干和10个创新团队。
就业工作 截至
民族教育
启动“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学,民族教育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启动“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在经费投入和项目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向民族教育倾斜,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了双语授课普通高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素质教育
深入开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按照循序渐进、分层构建的思路,在大中小学生中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印发《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实施方案》、《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实施方案》和《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实施方案》。指导高等学校深入落实《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等教育育人全过程指导意见》。启动“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三化三高工程”,制定印发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目标,确定加快体卫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提高体卫艺教师素质、教育质量、学生健康水平的具体任务。制订印发《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保健器材设施配备标准(试行)》。
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国培计划等面向各类教育、各层次教育的教师和校长培训项目。有2名高校专家当选长江学者。启动教育领域。遴选上报草原英才候选人174名。开展第九次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自治区首次在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继续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促进教育公平
学生资助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出台了研究生奖励政策。至此,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审批贷款申请11万人次,发放助学贷款6.09亿元,比2011年新增贷款人数1.2万人。
关心特殊儿童少年 启动实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二期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指导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特点,开设相应的职业技术课程,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
招生考试 出台了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自治区参加中考、高考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统一组织研究生招生外语复试,严格控制研究生破格录取。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大力整肃考风考纪,首次实施监考员奖励制度,并处理各类违规违纪人员9666人次。
党建工作
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高等学校修改完善创先争优方面规章制度137项、新建规章制度54项。修订完善《关于推进全区高等学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高校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在教育厅及直属事业单位、驻呼直属高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分类定级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深入部分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党建工作调研,起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先后两次召开呼和浩特地区民办高校党委会议,加强了民办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召开2012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受自治区政府纠风办委托,对20所高校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按照《自治区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方案》要求,对21所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对3所高校2010~2011年已结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全区12个盟市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制定出台《自治区对教育乱收费惩处的暂行规定》。
维稳工作 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研究起草《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协调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会同自治区综治委开展了中小学校安全大检查和全区普通高校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评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着力化解矛盾和纠纷。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平安高校”建设活动。积极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与邪教在学校的渗透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涉日维护稳定工作,由于部署周密、行动及时、措施得力,自治区高校未发生涉日群体性事件,为全区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对外开放
以蒙古国和俄罗斯为重点,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已与国(境)外80余所学校、教育机构及民间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逐步向高层次、宽领域拓展,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进一步提升。
公共财政投入体制改革
这项改革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公共财政对农村牧区公办学前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自治区建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二是建立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奖励性投入的保障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安排民办教育专项资金2 000万元;三是建立自治区直属高校生均定额拨款年增长的保障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直属高校事业费加专项资金共计30.37亿元,直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明显提高。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制订印发《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信息化配备标准(试行)》。自治区有14所学校和1个盟市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政策法规与教育科学研究
新修订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于
机关内部建设
教育厅(委)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年召开厅党组会、高校工委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务会36次,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厅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调整部分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撤消师资管理处,将原基教处更名为基教一处,成立基教二处,并对相关职能进行调整。按照自治区编办要求,开展厅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
帮扶及基地建设 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和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帮扶科右前旗、鄂伦春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旗的工作力度。教育厅把创业社区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作为厅机关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的重要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使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受到了教育。
其他工作 《教育志》编纂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2年年底已报送自治区政府,待审批后印刷出版。政务公开工作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评为先进典型。督查工作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评为先进单位。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等4部门评为优秀集体。
重要活动
——源自《内蒙古年鉴》2013卷
学前教育
全面实施“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初步建立。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 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 000万元。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首次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乡镇(苏木)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2012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专项资金4.7亿元,学前教育资源大幅增加。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89%,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
改革创新 探索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改革,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组织开展了首次学业水平考试。以评价方式改革为突破口,鼓励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普通高中学校课堂教学采用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教学方式的越来越多。启动“旗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制度改革试点”,选择锡林郭勒盟西乌旗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开展了试点,两地部分城镇学校和强校校长交流到了牧区学校和弱校,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营养改善计划 启动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和8项配套制度。8个试点旗县241所学校50 859名学生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开展试点旗县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和7次督导检查,确保了各试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如期实施和安全运转。
“两免”工作 提前一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两免”目标,自治区将“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列为2012年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高中阶段教育“两免”资金17.1亿元,惠及高中阶段学生71.5万名,提前一年实现了高中阶段教育“两免”的目标。
基础设施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自治区本级下达专项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配备教学和生活设施,校舍建设资金由盟市、旗县安排配套资金解决。该工程的实施,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截至2012年底,前三年规划任务全部开工,累计竣工面积占三年规划面积的96.96%。启动了后四年规划建设任务。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中等职业教育
继续深化“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改革”,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评估组,对各盟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进一步强化了盟市政府(行署)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自治区本级安排专项经费2亿元,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条件进一步改善。2012年,国家和自治区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资金总计达到4.77亿元。
高等教育
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在内蒙古大学等8所本科院校继续试行学分制改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行《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该办法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待批。继续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开展2012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精品课程、品牌专业和教学团队评选工作。内蒙古民族大学中药学(蒙药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和赤峰学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批准。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通过国家验收。自治区高校新增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科技工作 继续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指导高等学校培育组建8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组织实施了重大攻关项目和人文基地提升计划。加大力度培育高水平团队,重点资助了40余名青年领军人才、科研骨干和10个创新团队。
就业工作 截至
民族教育
启动“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学,民族教育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启动“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在经费投入和项目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向民族教育倾斜,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了双语授课普通高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素质教育
深入开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按照循序渐进、分层构建的思路,在大中小学生中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印发《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实施方案》、《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实施方案》和《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实施方案》。指导高等学校深入落实《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等教育育人全过程指导意见》。启动“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三化三高工程”,制定印发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目标,确定加快体卫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提高体卫艺教师素质、教育质量、学生健康水平的具体任务。制订印发《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保健器材设施配备标准(试行)》。
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国培计划等面向各类教育、各层次教育的教师和校长培训项目。有2名高校专家当选长江学者。启动教育领域。遴选上报草原英才候选人174名。开展第九次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自治区首次在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继续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促进教育公平
学生资助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出台了研究生奖励政策。至此,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审批贷款申请11万人次,发放助学贷款6.09亿元,比2011年新增贷款人数1.2万人。
关心特殊儿童少年 启动实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二期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指导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特点,开设相应的职业技术课程,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
招生考试 出台了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自治区参加中考、高考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统一组织研究生招生外语复试,严格控制研究生破格录取。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大力整肃考风考纪,首次实施监考员奖励制度,并处理各类违规违纪人员9666人次。
党建工作
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高等学校修改完善创先争优方面规章制度137项、新建规章制度54项。修订完善《关于推进全区高等学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高校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在教育厅及直属事业单位、驻呼直属高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分类定级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深入部分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党建工作调研,起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先后两次召开呼和浩特地区民办高校党委会议,加强了民办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召开2012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受自治区政府纠风办委托,对20所高校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按照《自治区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方案》要求,对21所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对3所高校2010~2011年已结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全区12个盟市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制定出台《自治区对教育乱收费惩处的暂行规定》。
维稳工作 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研究起草《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协调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会同自治区综治委开展了中小学校安全大检查和全区普通高校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评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着力化解矛盾和纠纷。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平安高校”建设活动。积极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与邪教在学校的渗透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涉日维护稳定工作,由于部署周密、行动及时、措施得力,自治区高校未发生涉日群体性事件,为全区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对外开放
以蒙古国和俄罗斯为重点,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已与国(境)外80余所学校、教育机构及民间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逐步向高层次、宽领域拓展,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进一步提升。
公共财政投入体制改革
这项改革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公共财政对农村牧区公办学前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自治区建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二是建立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奖励性投入的保障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安排民办教育专项资金2 000万元;三是建立自治区直属高校生均定额拨款年增长的保障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直属高校事业费加专项资金共计30.37亿元,直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明显提高。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制订印发《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信息化配备标准(试行)》。自治区有14所学校和1个盟市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政策法规与教育科学研究
新修订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于
机关内部建设
教育厅(委)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年召开厅党组会、高校工委会、厅长办公会和厅务会36次,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厅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调整部分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撤消师资管理处,将原基教处更名为基教一处,成立基教二处,并对相关职能进行调整。按照自治区编办要求,开展厅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
帮扶及基地建设 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和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帮扶科右前旗、鄂伦春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旗的工作力度。教育厅把创业社区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作为厅机关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的重要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使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受到了教育。
其他工作 《教育志》编纂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2年年底已报送自治区政府,待审批后印刷出版。政务公开工作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评为先进典型。督查工作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评为先进单位。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等4部门评为优秀集体。
重要活动
——源自《内蒙古年鉴》20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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