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畜牧业
呼和浩特市有许多蒙古族聚居村,有的至今仍拥有较大面积的草场。如:土默特左旗的塔尔号、托克托县的满水井、郊区小黑河乡的东甲兰营等村。
近二三百年,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和周围农业的影响,这里所从事的主业亦由牧转农,农田不断增加,与逐年减少的草场插花交错,农牧兼营,牧业只占一定的比重。一般来说,民族村因有草场资源,养畜较多,对土默特左旗蒙古族聚居村调查,其中15个行政村草场面积0.84万公顷,饲养的牲畜以马、牛、羊为主。1985年6月30日存栏合计:大畜1126头(匹),小畜2450只,户均大畜3.18头(匹),小畜6.92只,比全市户均分别高出2.6头(匹)与4.85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畜牧业有很大发展,如托克托县满水井村,1957年全村30多户人家,饲养大畜200头(匹),小畜700只,总头数比1949年增长一倍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草场面积较大的村队,正式或未正式地由旗县区政府划为牧业队,给予重点牧业投资,投放牲畜,建设草牧场。蒙古族聚居的满水井村(大队),1979年确定为牧业队后,先后调进细毛羊446只,繁殖黄牛65头,黑白花奶牛40头,到1985年,55户160口人的小村庄,草场面积3333公顷,养有大畜250头,是1978年的8倍,其中奶牛107头,是1980年刚引入时的2倍多;小畜1300只,是1978年的6倍。并且围建草场866公顷,人工种植多年生优良牧草466公顷,每年种青贮玉米33公顷。这一年,满水井人均收入达到1100元,总收入中又以牧业收入为主,占80%以上。
典型的农区畜牧业
呼和浩特市农村全属农区,部分村队牧业比重稍大,但基本都以农为主。
役畜是农区所养大牲畜的主要畜种,一般耕役畜占大畜的60%~70%。其中马属家畜与驼更以役用为主,1985年这两类的耕役畜合计4.9万头(匹),占这两类大畜饲养总数的73.1%,牛有奶、肉用途,役用比例相对偏低。役用牛1.8万头,占养牛总头数的51.9%。各类大畜都有一定比例的繁殖母畜,通过自繁自养补充畜力。
养羊成本相对较低。可食肉,可用毛、皮,农民养羊习惯久远,绵羊产肉产毛多,在小畜中所占比例较大,随着改良工作的开展与价值的提高,逐年增加。由于适应性原因,山区是养山羊的集中地区,1985年养山羊计5.8万只。
喂猪养鸡是农户主要的家庭副业,全市产肉总量,一直以猪肉为主,占80%以上。特别是在养猪高潮的70年代后期,每年交售国家猪肉300多万公斤,可解决城市50万人口一半的肉食供应。1985年,农村为城市市场提供250万公斤鸡蛋,达到城市消费量的85%以上,其它家庭饲养业,如养兔、养家禽,量虽不大,但对国家、对人民也起到了种种应有的作用。
城郊畜牧业的起步
50—60年代,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低,对副食品要求低。70年代后,随着城市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奶、蛋、禽等副食品的需求与日俱增。
进入80年代,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城郊型畜牧业在国家计划与市场调节的双重作用下,依靠城市资金、技术、市场等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1980年后,牛奶总产量逐年增加,呼和浩特市鲜奶供应完全敞开。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畜牧业
呼和浩特市有许多蒙古族聚居村,有的至今仍拥有较大面积的草场。如:土默特左旗的塔尔号、托克托县的满水井、郊区小黑河乡的东甲兰营等村。
近二三百年,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和周围农业的影响,这里所从事的主业亦由牧转农,农田不断增加,与逐年减少的草场插花交错,农牧兼营,牧业只占一定的比重。一般来说,民族村因有草场资源,养畜较多,对土默特左旗蒙古族聚居村调查,其中15个行政村草场面积0.84万公顷,饲养的牲畜以马、牛、羊为主。1985年6月30日存栏合计:大畜1126头(匹),小畜2450只,户均大畜3.18头(匹),小畜6.92只,比全市户均分别高出2.6头(匹)与4.85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畜牧业有很大发展,如托克托县满水井村,1957年全村30多户人家,饲养大畜200头(匹),小畜700只,总头数比1949年增长一倍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草场面积较大的村队,正式或未正式地由旗县区政府划为牧业队,给予重点牧业投资,投放牲畜,建设草牧场。蒙古族聚居的满水井村(大队),1979年确定为牧业队后,先后调进细毛羊446只,繁殖黄牛65头,黑白花奶牛40头,到1985年,55户160口人的小村庄,草场面积3333公顷,养有大畜250头,是1978年的8倍,其中奶牛107头,是1980年刚引入时的2倍多;小畜1300只,是1978年的6倍。并且围建草场866公顷,人工种植多年生优良牧草466公顷,每年种青贮玉米33公顷。这一年,满水井人均收入达到1100元,总收入中又以牧业收入为主,占80%以上。
典型的农区畜牧业
呼和浩特市农村全属农区,部分村队牧业比重稍大,但基本都以农为主。
役畜是农区所养大牲畜的主要畜种,一般耕役畜占大畜的60%~70%。其中马属家畜与驼更以役用为主,1985年这两类的耕役畜合计4.9万头(匹),占这两类大畜饲养总数的73.1%,牛有奶、肉用途,役用比例相对偏低。役用牛1.8万头,占养牛总头数的51.9%。各类大畜都有一定比例的繁殖母畜,通过自繁自养补充畜力。
养羊成本相对较低。可食肉,可用毛、皮,农民养羊习惯久远,绵羊产肉产毛多,在小畜中所占比例较大,随着改良工作的开展与价值的提高,逐年增加。由于适应性原因,山区是养山羊的集中地区,1985年养山羊计5.8万只。
喂猪养鸡是农户主要的家庭副业,全市产肉总量,一直以猪肉为主,占80%以上。特别是在养猪高潮的70年代后期,每年交售国家猪肉300多万公斤,可解决城市50万人口一半的肉食供应。1985年,农村为城市市场提供250万公斤鸡蛋,达到城市消费量的85%以上,其它家庭饲养业,如养兔、养家禽,量虽不大,但对国家、对人民也起到了种种应有的作用。
城郊畜牧业的起步
50—60年代,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低,对副食品要求低。70年代后,随着城市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奶、蛋、禽等副食品的需求与日俱增。
进入80年代,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城郊型畜牧业在国家计划与市场调节的双重作用下,依靠城市资金、技术、市场等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1980年后,牛奶总产量逐年增加,呼和浩特市鲜奶供应完全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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