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民国时期的农业生产建设
来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农业志
民国时期,内蒙古地区农业垦殖规模在清代末期放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袁世凯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受晋系军阀阎锡山管辖的归绥道12县、原受绥远城将军直辖的归化城土默特别2旗及由绥远城将军监督的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都属绥远特别区的辖区,下设绥远道。同年2月又设置热河特别区,下辖新设的热河道及卓索图盟,昭乌达盟。3月,设置察哈尔特别区,辖新设的兴和及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左翼4旗和右翼4旗。北洋军阀在上述辖区内大量放垦土地。从清末至1928年,绥远地区共放垦清丈荒地198 492顷,其中清末放垦79 560顷,占40%;从1912年到1913年放垦1 234顷,占0.6%;1914年至1928年放垦118 932顷,占59.4%。至1931年,绥远省耕地面积已达188 269顷,其中归绥地区也达15 318顷。放垦蒙荒使军阀、官僚、地主、地商变成巨富,吴俊升靠放蒙荒聚敛财富达7 000多万元(1914年全国田赋总收入才6 000多万元)。大地主王同春在河套占良田数万顷,年收粮秣近2万石左右。由于大规模放垦,人口随之增加。绥远地区的人口1915年为1 139 794人,1933年增至2 464 240人,18年中增加1 324 446人。耕地扩大、人口增加,农业也随之有所发展,农作物品种和产量都有增加,农业生产出现商品化的趋向。在抗日战争前,察南、晋北和绥远省大部分地区:
小麦 |
年产量 |
485000石 |
年外运量 |
196000石 | |
大麦 |
年产量 |
560000石 |
年外运量 |
173000石 | |
燕麦 |
年产量 |
1381000石 |
年外运量 |
321000石 | |
谷子 |
年产量 |
1471000石 |
年外运量 |
500000石 | |
黍子 |
年产量 |
1149000石 |
年外运量 |
157000石 | |
荞麦 |
年产量 |
156000石 |
年外运量 |
71000石 |
1926年,经由归绥用火车向北京、天津、张家口运销的粮食每年都在50万石以上。在归绥地区集散的粮食,主要产于后山的武川、四子王旗一带,也有一部分产于土默川。按当时这里农村习惯一石粮为300斤。每年运出50万石,约为15 000万斤。由于粮食业的兴起,大大活跃了归绥地区市场,当时粮店林立,比较有名的有德兴店、万盛店、西盛店、义丰店、兴和店、大德店、天荣店、宝丰店等。由于粮栈多集中于归绥城火车站前,形成一条街,叫粮栈街。1933年,绥远部分县积存的粮食数量相当可观:归绥县积存谷子413 700石,萨拉齐积存杂粮230 557石,包头积存糜子29 062石,武川积存杂粮718 769石,托克托县积存杂粮41 160石,和林格尔县积存杂粮291 117石,清水河县积存谷子177 592石。有大量粮食外运并有大量余粮积存,反映了20~30年代绥远地区的农业生产确实有了较大的发展。
1932年至1945年,日本侵略者先后占领了内蒙古东、西部地区。1943年,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成立的兴安总省,统辖兴安东、西、南、北四分省,在经济上进行掠夺,成立荒务局,招徕汉族农民和日本移民垦荒种地,征收荒租。1938年,实行“土地奉上”,把地权收归伪满州国所有,同时又以“出荷”为名,强迫蒙汉族农民交出粮食,开始时规定每石粮食出荷1斗,随着战争扩大,军费增加,每石粮食要出荷6~7斗,甚至全部出荷,强迫农民吃草籽、草根。
1939年,伪蒙疆政府正式成立。日本侵略者在内蒙古西部地区进行殖民掠夺。1939年前后每年掠去粮食30余万吨,牲畜12万头(只)。日本侵略者为增加财政收入,在自治区赤峰地区和西部地区强迫农民用良田种植鸦片。西部地区1938、1939、1941年种植鸦片分别占地50万亩、80万亩、90万亩。
内蒙古地区的农业随着东、西部铁路的修筑,汉族农民大量流入,开垦规模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从京包线内蒙古地段向北扩展到乌兰察布盟北部和锡林郭勒盟南部,向南伸入伊克昭盟中部,向西扩展到河套西部。东部地区从大郑铁路沿线向西扩展到昭乌达盟东部,在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东部和平齐铁路沿线以西地区都相继进行了开垦。据1946年统计,全区耕地面积已达5 718万亩,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8.8%,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1.41%,而种植业产值又占农业总产值的72%。农业经济在自治区国民经济中已占主要地位。
从1912~1949年内蒙古地区农业比清代虽有较大的发展,但由于长期受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掠夺,军阀、官僚、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加上频繁的自然灾害,内蒙古地区的农业生产极不稳定,长期停滞不前,农牧民生活十分贫困。
1.苛捐杂税、天灾人祸,农民日益贫困。民国时期,内蒙古地区的各族农民苦不堪言,光各种苛捐杂税不下数十种。据巴盟五原县北牛坝村的调查,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所缴纳的地租、杂税和生产费用即占到总收获量的75.85%,剩下的不到1/4,难以维持生计。在日伪统治时期,据原察哈尔盟的统计,全盟有5万多蒙古族人民,其中缺衣者就有2万人,缺吃者2.5万人,穷苦的农民穿的是更生布或麻袋片,吃的是“早上双手端平,中午不敢栽楞,晚上照见人影”的糠菜稀汤。一遇天灾,农民更是苦不堪言。1929年,绥远地区遇特大早灾,仅萨拉齐一地的灾民就达20.7万人。1943、1944年,哲、昭两盟遭受了两次早灾,农民四处逃荒,沿途躺着尸体,仅死在林东、林西两地区的灾民就达数千之多。
2.耕地面积减少,单位面积产量下降。由于日本侵略和连年战争的破坏,内蒙古地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缩小,产量下降。1946年与1936年相比全区农作物总播面积中粮豆播种面积减少132万亩,单位面积产量平均下降38斤,总产量下降179 000多万斤。油料、烟叶等经济作物产量也都下降,其中油料产量下降20%。
3.土地荒废,自然资源不断遭到破坏。清末民初,大批“走西口”流入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农民由于经受不住军阀、官僚、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由归绥一带向北逃亡,由大青山前向山后逃亡,因而出现山前已垦地被撩荒,逃到山后的农民开荒种地,种了几年,土地肥力下降,不适宜耕种而被迫“轮歇”或废弃。因此年年开荒,年年撩荒,形成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在半农半牧区和东部坨沼地区农民在一些不宜开垦的土地上盲目进行耕种的现象尤为突出。在哲里木盟许多农民习惯于种“漫撒子地”,播种时开垦草地和坨沼.撒下籽种,不锄不趟,秋收后就扔掉,明年再开垦耕种另一片地。这些地区农作物产量都很低,大部分地方每亩粮食产量只有30~40斤,有的连籽种也收不回来。
4.自给性的单一种植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内蒙古地区农作物构成的特点是区域性强、结构单一。1946年,在全部农作物总播面积中,粮豆作物占90.2%;在粮豆作物面积中,小麦、稻谷面积只占7%,其余全是杂粮。经济作物面积只占7.4%,其中油料面积占94%。内蒙古东西部种植作物地域性差异很大。东部地区粮食作物以谷子、高粱及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麻子及蓖麻子为主。西部地区粮食作物以糜子、莜麦、小麦为主,经济作物以胡麻为主。这种单一的种植结构,造成农业经济效益不高,农业商品生产发展缓慢。
5.广种薄收、耕作粗放。生产工具落后,东部地区许多地方还是老牛木犁,西部地区使用铁木结合的犁仗等农具,结构简单、制作粗糙。在耕作制度方面,许多地方是沿袭“四不”习惯,即不施肥、不深耕、不浇水、不锄地。绥远地区耕作大多犁起一次,再耕一次,播种后镇压一次,苗出来后锄一两次草,有的一次也不锄,施肥城郊农村较多,远郊施肥很少,有的甚至不施肥,大多采取压青、轮歇的办法恢复地力,全区只有10%的耕地施肥。选种也多用传统的“自选法”,择穗大粒满的留作种子,有少数农家采取筛选法选种。西部地区后山一带麦类作物盛行“酒浸法”为种子消毒。由于耕作粗放,农业生产完全靠天吃饭,靠扩大耕地面积增加产量,单产水平不高。归绥县上等地亩产为1石上下,中等地为0.5~0.6石,下等地只有0.1~0.2石。
6.农业劳动力短缺,耕畜不足。1912~1949年,内蒙古地区人口增加虽然比较快,但农业劳动力却很短缺。1946年,全区每个农业人口平均耕地面积达12亩,约为全国农业人口每人平均耕地面积的4倍,而每1个农业劳动力平均负担26.2亩耕地。抗日战争爆发后,农村大批青壮年有的被日本侵略者强征去充当炮灰或修筑工事,有的被国民党抓去当兵,有的为躲避抓壮丁而离乡背井,因而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大大减少。据不完全统计,原绥远省1946年共有壮工20万人,被国民党强征去的就达35 000人。许多地方每个农业劳动力实际负担耕地面积为40~50亩,个别旗县竟高达百亩。这期间,内蒙古地区农村耕役畜特别是骡马的损失也很大。1946年全区每头耕畜平均负担耕地面积高达86亩。在全部耕畜中驴占20%以上,骡马只占10%。劳动力、耕畜短缺,严重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
7.十年九旱,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内蒙古地区农村贫困,农民无力进行农田基本建设,许多河流缺乏治理和必要的防洪设施。干旱少雨,常常是“十年九旱”,沿河地区也往往形成“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先旱后涝。”1938年西辽河大水,1943年、1946年黄河大水都曾淹没沿河地区大部分农田。1926年~1929年间,集宁县连年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农民纷纷逃亡,农作物播种面积在4年内由100万亩减至40万亩。“民国18年、民国19年口外七厅之灾,以归化厅、丰镇为尤甚,草根树皮食俱尽,青年妇女一、二千文,灾民上千万苦不堪言”。内蒙古地区经常遭受旱、涝灾害外,雹、霜、冻、风沙等自然灾害和农作物病虫害也时有发生。
内蒙古地区民国时期的农业生产建设
来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农业志
民国时期,内蒙古地区农业垦殖规模在清代末期放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袁世凯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受晋系军阀阎锡山管辖的归绥道12县、原受绥远城将军直辖的归化城土默特别2旗及由绥远城将军监督的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都属绥远特别区的辖区,下设绥远道。同年2月又设置热河特别区,下辖新设的热河道及卓索图盟,昭乌达盟。3月,设置察哈尔特别区,辖新设的兴和及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左翼4旗和右翼4旗。北洋军阀在上述辖区内大量放垦土地。从清末至1928年,绥远地区共放垦清丈荒地198 492顷,其中清末放垦79 560顷,占40%;从1912年到1913年放垦1 234顷,占0.6%;1914年至1928年放垦118 932顷,占59.4%。至1931年,绥远省耕地面积已达188 269顷,其中归绥地区也达15 318顷。放垦蒙荒使军阀、官僚、地主、地商变成巨富,吴俊升靠放蒙荒聚敛财富达7 000多万元(1914年全国田赋总收入才6 000多万元)。大地主王同春在河套占良田数万顷,年收粮秣近2万石左右。由于大规模放垦,人口随之增加。绥远地区的人口1915年为1 139 794人,1933年增至2 464 240人,18年中增加1 324 446人。耕地扩大、人口增加,农业也随之有所发展,农作物品种和产量都有增加,农业生产出现商品化的趋向。在抗日战争前,察南、晋北和绥远省大部分地区:
小麦 |
年产量 |
485000石 |
年外运量 |
196000石 | |
大麦 |
年产量 |
560000石 |
年外运量 |
173000石 | |
燕麦 |
年产量 |
1381000石 |
年外运量 |
321000石 | |
谷子 |
年产量 |
1471000石 |
年外运量 |
500000石 | |
黍子 |
年产量 |
1149000石 |
年外运量 |
157000石 | |
荞麦 |
年产量 |
156000石 |
年外运量 |
71000石 |
1926年,经由归绥用火车向北京、天津、张家口运销的粮食每年都在50万石以上。在归绥地区集散的粮食,主要产于后山的武川、四子王旗一带,也有一部分产于土默川。按当时这里农村习惯一石粮为300斤。每年运出50万石,约为15 000万斤。由于粮食业的兴起,大大活跃了归绥地区市场,当时粮店林立,比较有名的有德兴店、万盛店、西盛店、义丰店、兴和店、大德店、天荣店、宝丰店等。由于粮栈多集中于归绥城火车站前,形成一条街,叫粮栈街。1933年,绥远部分县积存的粮食数量相当可观:归绥县积存谷子413 700石,萨拉齐积存杂粮230 557石,包头积存糜子29 062石,武川积存杂粮718 769石,托克托县积存杂粮41 160石,和林格尔县积存杂粮291 117石,清水河县积存谷子177 592石。有大量粮食外运并有大量余粮积存,反映了20~30年代绥远地区的农业生产确实有了较大的发展。
1932年至1945年,日本侵略者先后占领了内蒙古东、西部地区。1943年,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成立的兴安总省,统辖兴安东、西、南、北四分省,在经济上进行掠夺,成立荒务局,招徕汉族农民和日本移民垦荒种地,征收荒租。1938年,实行“土地奉上”,把地权收归伪满州国所有,同时又以“出荷”为名,强迫蒙汉族农民交出粮食,开始时规定每石粮食出荷1斗,随着战争扩大,军费增加,每石粮食要出荷6~7斗,甚至全部出荷,强迫农民吃草籽、草根。
1939年,伪蒙疆政府正式成立。日本侵略者在内蒙古西部地区进行殖民掠夺。1939年前后每年掠去粮食30余万吨,牲畜12万头(只)。日本侵略者为增加财政收入,在自治区赤峰地区和西部地区强迫农民用良田种植鸦片。西部地区1938、1939、1941年种植鸦片分别占地50万亩、80万亩、90万亩。
内蒙古地区的农业随着东、西部铁路的修筑,汉族农民大量流入,开垦规模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从京包线内蒙古地段向北扩展到乌兰察布盟北部和锡林郭勒盟南部,向南伸入伊克昭盟中部,向西扩展到河套西部。东部地区从大郑铁路沿线向西扩展到昭乌达盟东部,在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东部和平齐铁路沿线以西地区都相继进行了开垦。据1946年统计,全区耕地面积已达5 718万亩,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8.8%,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1.41%,而种植业产值又占农业总产值的72%。农业经济在自治区国民经济中已占主要地位。
从1912~1949年内蒙古地区农业比清代虽有较大的发展,但由于长期受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掠夺,军阀、官僚、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加上频繁的自然灾害,内蒙古地区的农业生产极不稳定,长期停滞不前,农牧民生活十分贫困。
1.苛捐杂税、天灾人祸,农民日益贫困。民国时期,内蒙古地区的各族农民苦不堪言,光各种苛捐杂税不下数十种。据巴盟五原县北牛坝村的调查,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所缴纳的地租、杂税和生产费用即占到总收获量的75.85%,剩下的不到1/4,难以维持生计。在日伪统治时期,据原察哈尔盟的统计,全盟有5万多蒙古族人民,其中缺衣者就有2万人,缺吃者2.5万人,穷苦的农民穿的是更生布或麻袋片,吃的是“早上双手端平,中午不敢栽楞,晚上照见人影”的糠菜稀汤。一遇天灾,农民更是苦不堪言。1929年,绥远地区遇特大早灾,仅萨拉齐一地的灾民就达20.7万人。1943、1944年,哲、昭两盟遭受了两次早灾,农民四处逃荒,沿途躺着尸体,仅死在林东、林西两地区的灾民就达数千之多。
2.耕地面积减少,单位面积产量下降。由于日本侵略和连年战争的破坏,内蒙古地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缩小,产量下降。1946年与1936年相比全区农作物总播面积中粮豆播种面积减少132万亩,单位面积产量平均下降38斤,总产量下降179 000多万斤。油料、烟叶等经济作物产量也都下降,其中油料产量下降20%。
3.土地荒废,自然资源不断遭到破坏。清末民初,大批“走西口”流入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农民由于经受不住军阀、官僚、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由归绥一带向北逃亡,由大青山前向山后逃亡,因而出现山前已垦地被撩荒,逃到山后的农民开荒种地,种了几年,土地肥力下降,不适宜耕种而被迫“轮歇”或废弃。因此年年开荒,年年撩荒,形成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在半农半牧区和东部坨沼地区农民在一些不宜开垦的土地上盲目进行耕种的现象尤为突出。在哲里木盟许多农民习惯于种“漫撒子地”,播种时开垦草地和坨沼.撒下籽种,不锄不趟,秋收后就扔掉,明年再开垦耕种另一片地。这些地区农作物产量都很低,大部分地方每亩粮食产量只有30~40斤,有的连籽种也收不回来。
4.自给性的单一种植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内蒙古地区农作物构成的特点是区域性强、结构单一。1946年,在全部农作物总播面积中,粮豆作物占90.2%;在粮豆作物面积中,小麦、稻谷面积只占7%,其余全是杂粮。经济作物面积只占7.4%,其中油料面积占94%。内蒙古东西部种植作物地域性差异很大。东部地区粮食作物以谷子、高粱及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麻子及蓖麻子为主。西部地区粮食作物以糜子、莜麦、小麦为主,经济作物以胡麻为主。这种单一的种植结构,造成农业经济效益不高,农业商品生产发展缓慢。
5.广种薄收、耕作粗放。生产工具落后,东部地区许多地方还是老牛木犁,西部地区使用铁木结合的犁仗等农具,结构简单、制作粗糙。在耕作制度方面,许多地方是沿袭“四不”习惯,即不施肥、不深耕、不浇水、不锄地。绥远地区耕作大多犁起一次,再耕一次,播种后镇压一次,苗出来后锄一两次草,有的一次也不锄,施肥城郊农村较多,远郊施肥很少,有的甚至不施肥,大多采取压青、轮歇的办法恢复地力,全区只有10%的耕地施肥。选种也多用传统的“自选法”,择穗大粒满的留作种子,有少数农家采取筛选法选种。西部地区后山一带麦类作物盛行“酒浸法”为种子消毒。由于耕作粗放,农业生产完全靠天吃饭,靠扩大耕地面积增加产量,单产水平不高。归绥县上等地亩产为1石上下,中等地为0.5~0.6石,下等地只有0.1~0.2石。
6.农业劳动力短缺,耕畜不足。1912~1949年,内蒙古地区人口增加虽然比较快,但农业劳动力却很短缺。1946年,全区每个农业人口平均耕地面积达12亩,约为全国农业人口每人平均耕地面积的4倍,而每1个农业劳动力平均负担26.2亩耕地。抗日战争爆发后,农村大批青壮年有的被日本侵略者强征去充当炮灰或修筑工事,有的被国民党抓去当兵,有的为躲避抓壮丁而离乡背井,因而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大大减少。据不完全统计,原绥远省1946年共有壮工20万人,被国民党强征去的就达35 000人。许多地方每个农业劳动力实际负担耕地面积为40~50亩,个别旗县竟高达百亩。这期间,内蒙古地区农村耕役畜特别是骡马的损失也很大。1946年全区每头耕畜平均负担耕地面积高达86亩。在全部耕畜中驴占20%以上,骡马只占10%。劳动力、耕畜短缺,严重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
7.十年九旱,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内蒙古地区农村贫困,农民无力进行农田基本建设,许多河流缺乏治理和必要的防洪设施。干旱少雨,常常是“十年九旱”,沿河地区也往往形成“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先旱后涝。”1938年西辽河大水,1943年、1946年黄河大水都曾淹没沿河地区大部分农田。1926年~1929年间,集宁县连年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农民纷纷逃亡,农作物播种面积在4年内由100万亩减至40万亩。“民国18年、民国19年口外七厅之灾,以归化厅、丰镇为尤甚,草根树皮食俱尽,青年妇女一、二千文,灾民上千万苦不堪言”。内蒙古地区经常遭受旱、涝灾害外,雹、霜、冻、风沙等自然灾害和农作物病虫害也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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