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四条规定:“凡人民解放军初解放的地方,应一律实施军事管制,取消国民党反动政权机关,由党中央人民政府或前线军政机关委任人员组织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建立革命秩序,镇压反革命活动,并在条件许可时召集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议”。“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当时,内蒙古地区,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的东部地区已实行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议选举产生自治政府的制度;绥远省绥东解放区由华北人民政府命令组成绥远省人民政府;起义的国民党绥远省政府则由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绥远省军政委员会”实施领导。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乌兰夫为首的领导机关,在中共中央、党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分步骤地实施由东向西,逐步建立统一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为自治区的权力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行政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自治机关。
1949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乌兰夫呈请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为便于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领导,将内蒙古自治政府驻地由乌兰浩特市迁往张家口市。11月24日,周恩来总理批复,准予内蒙古自治政府迁驻张家口市(1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在张家口市开始办公)。同年11月29日,中共绥远省委发出指示,争取一年时间内达到绥远地区“军队解放军化,地区解放区化”。同年12月2日,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哈丰阿为副主席。人民政府实行委员会制。
同年12月2日,党中央人民政府第四次委员会决定、毛泽东主席任命傅作义为绥远省军政委员会主席,乌兰夫、高克林、姚喆、董其武、杨植霖、孙兰峰、奎璧为副主席(24日,绥远省军政委员会成立)。12月16日,绥远省人民政府由绥东丰镇迁抵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1949年12月31日,绥远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发出布告:经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49年12月2日第四次会议通过,任命董其武为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杨植霖、奎璧、孙兰峰为副主席,政府委员22人,组成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第一届绥远省人民政府成立。
1952年7月5日,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董其武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职,任命乌兰夫为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同年9月5~11日,在归绥市召开的绥远省第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议上,乌兰夫被选为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苏谦益、杨植霖、奎璧、孙兰峰被选为副主席,省人民政府委员36人。同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由张家口市迁驻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
1953年8月31日,中共中央蒙绥分局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将绥远省划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指示和周恩来总理关于对这一指示的说明。指出:“承认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问题,达到团结”是党中央解决蒙绥合并问题的基本方针。11月1日,经政务院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合署办公。1954年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绥远省人民政府,绥远省军政委员会、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议协商委员会联席扩大会议,讨论撤销绥远省建制、撤销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议协商委员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协商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同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绥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绥远、内蒙古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统一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命令》。指出:“接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绥远、内蒙古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统一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遵于1954年3月6日撤销绥远省建制,绥远省人民政府自即日起停止行使职权”。(1954年6月19日,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转报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绥远省人民政府1954年1月22日的报告,决定将绥远省划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撤销绥远省建制。绥远军政委员会和绥远省人民政府亦应撤销。)1954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党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3月22日转发国务院通知苏谦益等人职务的函。函称:政务院第207次政务会议通过提请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命苏谦益、奎璧、王再天、孙兰峰、王逸伦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并通过提请批准免去傅作义绥远军政委员会主席职、高克林等4人副主席职、15人委员职;免去乌兰夫绥远省主席职、苏谦益等4人副主席职、33人委员职。
二、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委员会
1954年7月22日~8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选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出席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等。从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内蒙古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力机关。1955年1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任命乌兰夫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委员长。
1955年4月25~3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选举乌兰夫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主席,苏谦益、杨植霖、奎璧、哈丰阿、王再天、孙兰峰、王逸伦为副主席,委员25人。会议决定,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一律改称人民委员会。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大第一届二次会议制定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条例》规定:自治区;盟、行政区、自治区辖市;旗、县、市、自治区辖市的区;苏木、嘎查(当时相当乡)、乡、民族乡、镇四级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委员会召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的自治区主席、副主席,盟、行政区、市的盟长副盟长、行政区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旗、县、市、区的旗长副旗长、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苏木、嘎查、乡、镇的苏木长副苏木长、嘎查长副嘎查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条例》规定各级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各级行政机关是人民委员会。《条例》对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等均作了详细规定。
1957年4月18~25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修改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说明》和《关于盟、行政区一级政府改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派出机关的建议》。1958年4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通知,各盟、行政区先后由一级政权单位改建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
1958年6月7~16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大会选举乌兰夫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苏谦益、杨植霖、奎璧、哈丰阿、王再天、孙兰峰、王逸伦、达理扎雅为副主席,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委员36人。1960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增选副主席4人。
1964年9月1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大会选举乌兰夫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奎璧、王再天、孙兰峰、王逸伦、达理扎雅、吉雅泰、刘景平、朋斯克、李质、沈新发为副主席,人民委员会委员38人。
三、革命委员会替代自治机关
1967年6月18日以后,在“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滕海清任组长、吴涛任副组长,17名筹备小组成员。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替代了原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执行“文化大革命”的政策,破坏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年8月4~1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和内蒙古军区在呼和浩特市联合召开全区三级干部生产会议。会议发出《迅速建立自治区直属机关“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班子的通知》,要求建立起由军队干部、地方干部和群众组织头头组成的“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实行所谓的“革命三结合”。同年11月1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成立,滕海清任主任,吴涛、高锦明、霍道余任副主任,常委19人。1967年11月,增补徐信为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68年8月30日~9月4日,召开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建设部、人民保卫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原党政部门一律停止行使职权。从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从上到下的四级行政建制单位,都先后为各级革命委员会所替代。
1969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内蒙古实行分区全面军管的决定》。由北京军区司令员郑维山,副司令员杜文达、副政治委员黄振堂、张振光组成北京军区内蒙古前线指挥所(简称“前指”),进驻呼和浩特,统一实行军管,并由上述4位正、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组成党的领导小组。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在“前指”党的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同时,在前线指挥所统一指导下,由63军、65军、69军、27军分别对包头市、巴彦淖尔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呼和浩特市、伊克昭盟等地区的革命委员会和军分区(警备区)实行分区全面军管。(在此之前,1969年7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和巴彦淖尔盟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划归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甘肃等省、自治区管辖)。
1971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同意北京军区内蒙古前线指挥所党的领导小组《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补台”工作的请示报告》,尤太忠任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增补邓存伦、赵紫阳、滕俊清、倪子文、宝日勒岱、沈新发为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2年1月,增补李树德为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2年1月12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经过整顿、调整,基本恢复了对自治区各项工作的领导,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分区全面军管结束。1973年6月1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政领导机关分开,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开始行使人民政府的职能,自治区直属机构逐步恢复职能。
1977年12月21~2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尤太忠当选为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池必卿、宝日勒岱、刘景平、滕俊清、沈新发、王铎、邵子言、孟琦、乌恩、侯永、张鹏图、姜习、赵军、云世英当选为副主任,革命委员会委员60人。从此恢复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的职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行使行政机关的职能,基本结束所谓党政军“一元化”,军队干部、地方干部、群众组织头头“三结合”的领导班子,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各行政机关逐步恢复行政职能。1978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决定,周惠、李文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员会副主任。同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孔飞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主任(尤太忠调走),王逸伦任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1月,彭梦庾任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四、人大常委会与人民政府
1979年12月18~27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新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廷懋当选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逸伦、高增培、沈新发、克力更、刘昌、孙兰峰、张如岗、寒峰、奇俊山、色音巴雅尔、宝日勒岱、鄂其尔呼雅克图、张荣臻当选为副主任。孔飞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云世英、杰尔格勒、郝秀山、彭梦庾、周北峰、石光华、陈炳宇、巴图巴根、李斌三、王西等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2月3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正式办公。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与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分开。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这次会议之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所辖各市、旗(自治旗)、县按照“组织法”规定,陆续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旗(自治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市、旗(自治旗)、县人大常委会成为各该市、旗(自治旗)、县的常设机关。
1983年1月1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大常委会会议接受孔飞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决定由布赫代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同年4月20~2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六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巴图巴根当选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郝秀山、孙兰峰、周北峰、何耀、色音巴雅尔、鄂其尔呼雅克图、潮洛蒙、布特格其、阿拉坦敖其尔、胡钟达当选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会选举布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刘作会、白俊卿、赵志宏为副主席。1985年3月增选马振铎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86年3月增选张灿公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87年9月增补裴英武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88年5月25~6月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大会选举巴图巴根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大常委会主任,布特格其、张灿公、色音巴雅尔、许令妊、白俊卿、刘震乙、沙驼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布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文精、裴英武、刘作会、阿拉坦敖其尔、赵志宏为副主席。1991年增补陈奎元、伊钧华、林用三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92年增补云布龙、宋志民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3年5月5~1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选举王群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兴隆、刘作会、伊钧华、刘震乙、崔维岳、贾才、刘珍、王秀梅、舍勒巴图、刘晓旺为副主任。同时,选举乌力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赵志宏、林用三、宋志民、云布龙、张廷武、沈淑济、周维德、包文发为副主席。1994年11月增补王占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95年1月,增补王凤歧、宝音德力格尔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97年1月,增补 ***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8年1月8~17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选举刘明祖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廷武、包文发、王秀梅、贾才、舍勒巴图、张鹤松、陈瑞清等为副主任。选举云布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周德海、沈淑济、周维德、王凤歧、宝音德力格尔、 ***、傅守正、郝益东为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