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政府令第22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自治区主席 布小林
2017年12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第18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土地复垦实施办法》(1991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00年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2002年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公布、2012年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6号修正);
四、《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3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公布);
五、《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03年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公布);
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06年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公布、2009年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7号修正、2016年5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9号修正);
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用地置换办法》(2008年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
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内部审计办法》(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7号公布);
九、《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酒类管理办法》(2013年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公布);
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98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2001年10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修订、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公布);
十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退役士兵安置办法》(2001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公布);
十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线电视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6号公布、199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4号修正、1998年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正、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四、《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暂住人口管理办法》(1992年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7号公布、1994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2号修正、1998年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正、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五、《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保安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政府令第22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自治区主席 布小林
2017年12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第18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土地复垦实施办法》(1991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00年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公布、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2002年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公布、2012年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6号修正);
四、《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3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公布);
五、《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03年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公布);
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06年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公布、2009年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7号修正、2016年5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9号修正);
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建设用地置换办法》(2008年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
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内部审计办法》(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7号公布);
九、《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酒类管理办法》(2013年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公布);
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98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2001年10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修订、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公布);
十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退役士兵安置办法》(2001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公布);
十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线电视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6号公布、199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4号修正、1998年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正、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四、《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暂住人口管理办法》(1992年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7号公布、1994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2号修正、1998年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正、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正);
十五、《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保安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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