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指办字〔2019〕153号)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度全区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统计指标要求认真填写,于2020年1月15日前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
电子版表格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情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下载。
盟市负责统计汇总旗县(市、区)有关情况,统一报送。
联 系 人:包勒格
联系电话:0471-4825240
传 真:0471-4825240
地 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7楼
(内蒙古地方志办公室)
邮 编:100098
电子信箱:nmqqzhs@163.com
附件:
1.志书
1—1:全国第二轮省市县志出版情况统计表
1—2:乡镇村志出版情况统计表
1—3: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山水名胜古迹志出版
情况统计表
1—4:历代方志整理出版情况统计表
2.年鉴
2—1:全国省市县综合年鉴出版情况统计表
2—2:行业年鉴、部门年鉴、专业年鉴出版情况统计表
3.地方史、地情书、教材、理论著述、工具书出版情况统计表
4.方志馆建设情况统计表
5.信息化建设情况表
5—1:地情网站建设情况统计表
5—2:数字方志馆(数据库)建设情况统计表
5—3:新媒体建设情况统计表
6.全国地方志系统工作机构情况统计表
7.全国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指办字〔2019〕153号)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度全区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统计指标要求认真填写,于2020年1月15日前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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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71-48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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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志书
1—1:全国第二轮省市县志出版情况统计表
1—2:乡镇村志出版情况统计表
1—3: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山水名胜古迹志出版
情况统计表
1—4:历代方志整理出版情况统计表
2.年鉴
2—1:全国省市县综合年鉴出版情况统计表
2—2:行业年鉴、部门年鉴、专业年鉴出版情况统计表
3.地方史、地情书、教材、理论著述、工具书出版情况统计表
4.方志馆建设情况统计表
5.信息化建设情况表
5—1:地情网站建设情况统计表
5—2:数字方志馆(数据库)建设情况统计表
5—3:新媒体建设情况统计表
6.全国地方志系统工作机构情况统计表
7.全国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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